李卓瑾奇异地微笑了一下。“我不知道。”

在五岁的李盈洲眼里,妈妈是无所不知的,立刻,这个怪东西就变得值得敬畏了。他把它举到光线下,观察起来:肉块呈深红色,上面有一道米灰色的花纹,像是鱼类的黑肉,它有明确的边缘和形状,但因为挣扎似的蜷缩着,所以看不清楚。

此外,它是有皮层的,只是溃烂了。但当时李盈洲没看出来。他想起妈妈刚才的话,忍着恶心,把盒子拿到鼻端闻了闻。

真的什么味道也没有。

“你拿着玩吧。”李卓瑾说。“它有时候会动,有时候不会。”

之后的好几周,小盈洲都非常痴迷,像是养了个宠物,而且自家东西不嫌丑,还越看越顺眼,也不觉得恶心了。只要那个东西一动,他立刻把脸凑过去打招呼。他把盒子小心翼翼地浸透在水里,确认其密封性的确无懈可击,之后就用热水加热、用光照、用硬物敲击震动,都没有任何反应。他的小宠物以一种完全随机的方式活动。

他给这个小东西起了个名字,叫小黑。

他把小黑带去学校了一天,跟人炫耀,回来后就固定放在一个地方,旁边架上相机,记录它的活动。为了证明这种活动的确是完全随机的,他有一个专门的小本子,用来记录数据。

过了一阵子,又见到李卓瑾,他把这事儿告诉妈妈,兴奋地跟她说小黑今天几点又动了,干了什么,像是在干什么。李卓瑾对他有点失望,又不知道该做什么反应,最后摸了摸他的头。

李卓瑾从一岁半就意识到自己不同寻常,之后一生都在跟蠢人打交道,仿佛被荒野上的牧羊人,心性孤独至极,脾气也被磨得非常好。小盈洲是她从肚子里掏出来的骨中之骨、肉中之肉,却仍只是一头小羊,只会蹭着她咩咩叫,让她有种说不出的寂寞。

渐渐的,她就不太爱跟这小孩说话了。

小盈洲察觉她无聊,有点难堪,只好拿着小黑自己走开了。

又过了几个月,小盈洲对小黑渐渐失去了兴趣,其中的道理,大概和人类偏爱猫狗是一样的。小黑没有太多的类人特征,行为也不复杂,像是一种奇怪的甲壳虫,没法赋予更多情感。不过,李盈洲还是把他放在桌上,因为太过习惯,不再产生任何质疑。

小黑有时动。有时不动。它死了。就是这样。

几年后,来码头建小屋的时候,李盈洲习惯性地带上了,却意外弄丢。

那时,对于小盈洲来说,小黑已经变成了完全自然的东西,和铅笔橡皮没什么区别,也不再新奇特殊。几位大人帮着找了找,没找到,也就算了。

没想到在这儿。

李盈洲像小时候一样闻了闻,发现里面的东西已经干了,而且变大了,一动不动。他看着那干枯后变成灰白色的肉块,有种很奇怪的感觉,很荒诞,自己说完了都有点想笑。

兰璔则一脸莫名其妙,张了张嘴,平生第一次觉得自己要问蠢问题了:“不是,所以到底为什么死了还会动啊。”

李盈洲尴尬道:“不知道……”

也许正因为当时年纪太小,才能自然而然地接受,习惯,甚至长大后也忘了质疑。现在想想,世界上怎么可能会有这种东西?

他五岁生日拿到的,直到十三岁弄丢之前,肉块还在动。整整八年。怎么可能?

兰璔沉默了一下:“你想听实话吗。”

“……”李盈洲,“不想。但请说。”

兰璔:“我觉得你妈耍你的。没准就是开个玩笑,结果你当真了。可能只是某种奇怪的虫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