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倒也不是对李寻欢拥有非常大?的敌意……阿飞这个人是野性生长的,他其?实是靠直觉在?生存,他的直觉告诉他这个人还蛮可亲的,所以他并没有很警惕。
但他依然拒绝了,理由?是“不是我自己买的酒我不喝”。
李寻欢笑了,然后做出?了一个很温柔的回答:“等你买得起酒的时候,你肯请我喝一杯么?”①
所以之后,他瞧见了黑白双蛇,他就动手?杀了人,为?自己赚了五十两银子,请李寻欢喝了酒。
那时候,他却并不喜欢酒的味道……只不过因为?那酒是他自己用钱买来的,他从来不浪费东西,所以他一碗一碗的喝着,喝得又快又急。
如今,他似乎已?明?白了人为?什么要喝酒。
他转过身来,并没有去看乔茜,拉过了椅子坐下,又为?自己倒了一盏,修长的手?指抓住了酒碗。
乔茜的目光就落在?了他的手?上?,雪白干净、修长有力……而且很稳。
阿飞和红大?爷都以快剑而出?名,他们的手?在?某种程度上?也有相似之处,手?指都比正?常人要长,骨节更为?凸显,有一种冷硬的劲力……有那么一点暴戾,但是收敛得很好,指甲也都修剪得很短、很干净。
阿飞端起碗一饮而尽,乔茜瞧见他脖颈高昂,喉结上?下滚了一滚……啊,真是喝得又快又急。
乔茜托腮,道:“给我也来一碗。”
阿飞“啪”的一声,把酒碗放在?了桌子上?。
因为?喝酒太急、也因为?他生得实在?如雪一般干净,所以他眼角和耳根子被酒液逼出?来的红就实在?很明?显,好像整个人都融化?了一点。
但他这样了,还会硬邦邦地?说:“你不喜欢这个,我去给你拿草莓酒。”
乔茜忍不住笑了,道:“我自己去啦……哪有叫你来照顾我的道理呢?”
毕竟阿飞才十八岁啊~
啊不,这个年已?经过去了,现在?是十九岁的阿飞。
阿飞的下颌似乎稍微绷紧了一点。
即使喝了酒,他也精准地?捕捉到?了乔茜话中的未尽之意,他扫了乔茜一眼,并没有听她的话,起身去了趟酒馆前厅,带回了她平日里喜欢喝的酒,一扬胳膊,把那易拉罐丢给了她。
乔茜眼疾手?快地?抓住。
却见少年就立在?门口。
他今天喝了酒,略显得有点狼狈,额头上?垂下了一缕碎发,令这石头雕塑般的少年意外的呈现出?了一种……被摔出?了裂痕的感觉。
他淡淡地?瞧了一眼乔茜,道:“不要再把我当?小孩子了……喝酒吧。”
他重新坐回了自己的位置,又给自己倒了一碗火辣辣的烧刀子。
10(二更) 又见保定。……
***
一个男孩子若是学会了如何喝酒, 那他大概算是已长大了。
……不,应该是,一个人?若是明?白了“愁”的滋味, 并懂得将愁绪与苦酒一起吞下肚去, 默默无言, 忍受这世间的无奈, 那他大概算是已长大了。
一个孩子,面对这世间加诛于他身上的一切苦难,都会本能的产生强烈抗拒、本能地呐喊, 表达自?己的不满。
从这个角度来说?,阿飞其实早已长大了, 自?他七岁的时候, 他就已长大了。
他早已学会了忍受……忍受离别。
所以楚留香离开时, 阿飞瞧见乔茜的反应,只觉得她看起来简直比他还要更小,更需要……安慰。
但?他没办法安慰她,他只会……伤她的心?。
像他这样的人?, 像他这样的人?,注定不会、也不能产生这种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