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十分艰难的搀扶着,一步一步,蹒跚着。
林知夏那满头的黑发中掺杂上了无数的白丝,变成一片灰蒙蒙的。
齐肃是她喜欢的人,是她想要共度余生的对象,也是她从小就崇拜着的人。
齐肃一直都是林知夏心里头的骄傲,少时就格外聪慧,那时他们在一个教室里面上学,老师所教的东西只用教一遍,齐肃就能够完完全全地记下来,而且还会举一反三。
因为宁州省靠近多国边境,犯罪分子格外的猖獗,林知夏曾经自私的不希望齐肃做一名刑警。
她害怕面对失去,她害怕面对牺牲,她害怕齐肃像自己的亲生父母一样,永远的躺在烈士陵园里面,安安静静一动不动。
她希望齐肃就如同她一般在派出所里做一些简单的工作,和这世上大部分的普通百姓一样,过着平平淡淡的日子。
可齐肃终究还是毅然决然地选择了置身于危险当中。
林知夏到现在都还记得,那时候刚满十八岁的年轻人,身子挺的那样的直,目光是那样的坚定,“家园被毁,亲朋罹难,恨不得啖其肉,饮其血,抽其筋,将其挫骨扬灰!”
“夏夏,作为一名刑警的儿子,我见过太多的家庭支离破碎,见过太多的百姓颠沛流离,既然我有这份能力,那就一定义不容辞!”
当初那样带着满腔热血的一席话,让林知夏放了手,看着自己的爱人,走上了一条布满荆棘的道路。
这条路很难走,流血牺牲都是常有的事。
林知夏知道齐肃被俘虏的这段时间里面受了很多的苦,可无论如何,她还是没有办法接受,当初那个激情澎湃,义愤填膺的青年,最后化为了一抔黄土,掩埋在这小小的墓碑之下。
她的身体摇摇晃晃,声音哽咽了起来,她偏了偏脑袋,却依旧阻挡不住眼底汹涌的泪水。
所有佯装的坚强,在这一刻彻底的分崩离析。
之前当着严重华等人的面,她不敢表现的太过于崩溃,就怕他们担心,此时在沈听肆面前,倒是将所有的情绪都发泄出来了。
“砰”
猝不及防的一拳头砸在了沈听肆毫无动静的胸膛上。
一下,两下,三下,四下……
“宋时归,”林知夏几乎是用尽了全身的力气,才终于喊出这个早已经刻在她脑海深处的名字,“我们兄妹一场,我从未觉得我和齐肃已经阿序有做得对不起你的地方,甚至于从小到大,所有人都更为听你的话,把你当成亲哥哥一样的尊敬崇拜……”
“齐肃向来争强好胜,卯足了心似的想要超过你,但那也是因为他把你当成榜样,想要和你看齐,他从未想过要害你的。”
林知夏絮絮叨叨的说着,一双眼睛红的厉害,“你在动手的时候就从来都没有想过这些年的情分吗?”
仅仅八年的时光,那些金钱和地位,就可以将一个以打击罪犯为己任的警察,变成她再也认不出来的样子?
所谓的钱财就真的那么的重要吗?
林知夏攥紧拳头用了十成十的力,如此,还不觉得足以发泄自己心中的痛苦和恨意,见沈听肆没有反抗,自己也未曾阻拦自己,直接抓起他的手腕,狠狠的咬了上去。
沈听肆没有挣扎,也没有反抗,只微微低头,看着这个深陷绝望,满是崩溃的姑娘。
直到血色从伤口处涌现出来,有腥又涩又咸的滋味弥漫在林知夏的口腔里面,又低落下来,淌在林知夏的衣襟上,最后渗入黑色的丧服中。
她才终于松开了嘴巴。
看着这滚烫的,刺目的,鲜红色的血,林知夏唇角缓缓勾起一抹讽刺又苦涩的笑,“原来你这种人的血,也是热的啊……”
可为什么,她所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