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听安眉眼垂着,长话短说,“昨天晚上我捡了一只猫,猫身上沾了很多血,我怀疑是人血。”
顾应州洗耳恭听,给出回应,“嗯。”
半晌没等到下文,他眉梢一挑,“就这?”
陆听安冷静地抬头与他对视,“不然你还想听到什么。”
回想起刚才那段一问三不知的对话,顾应州顿感无力,“行,我问你答,既然是路边的野猫,在哪都能沾到血,你怎么确定那是人血?”
陆听安眨了眨眼,“我不确定啊。”
严格来说他只是怀疑,昨晚看到女佣擦洗下来的血水时就觉得奇怪,做了梦以后他的怀疑达到了百分之九十九。只要还没看到尸体,他的一切说法就只是推断,不是笃定。
“顾sir你见过的血不少,人血和动物血的颜色应该还是分得出来的吧?”
顾应州确实分辨出来了,人血的颜色较动物血要深,气味上也以咸腥为主,没有动物血那么膻。
“这并不能说明什么,仅凭一点血你就说发生了一起命案,太草率了。”
陆听安解释,“我捡的那只并不完全是野猫,它之前是有人养的,而且它的主人把它养得很好。”在这个年代把一只黑猫养得毛发乌亮,绝对是花时间和金钱的。
“它被小孩踢来踹去,爪子自始至终没有伸出来过,说明它身上缺少野性,平时肯定很少离开家。一只家养的猫突然顶着一头一身血逃出家门,你就不会想点什么?”
顾应州沉默了几秒。
不得不说陆听安真的很会说服人,被他一解释,描述事实也好、添油加醋也好,很难不让人往最坏的结果去想。
没有发生什么案子是最好,若真有大案,那拖得越久,现场的痕迹就会越少,侦破的难度越大。
顾应州心中的天平开始倾斜,他问:“你在哪捡到的那只猫?”
陆听安说:“琴和路,富鼎记烧饼店旁边看到的。”
顾应州沉思,“那一片范围很广,猫有四条腿。”
“它走不了太远的。”陆听安立马说,“家猫胆子小,出门的时候因为应激反应会选择草丛树丛躲藏,而且它跑出来的时候饿的半死,没多少力气的。”
顾应州点了下头,没等陆听安反应过来,他一手撑着桌沿,弯腰把陆听安半包围在怀里。
陆听安瞳孔一颤,下意识地往另一边躲了躲。
“别动。”顾应州随手把他拨回去,在他空出来一小片位置后,拉开办公桌的抽屉,从里面拿出了一张港城全方位的地图。
陆听安悄然松了口气:“……”吓死。
男人之间果然还是要保持一些距离,特别是奇奇怪怪的暧昧姿势,容易让人头皮发麻。
不过,为了睡好觉同床共枕的话,好像勉强好接受一点。
顾应州不知道陆听安在想什么,他把地图展开在桌上,很快圈出了三个地点。
“琴和小区,江舟荣里,锦绣花苑,这三个小区都在富鼎记周围,距离相差不远。”
琴和路那一带发展得好,还有好几处楼盘因为价格太高还没正式开售。就算真要在那一带寻尸,范围也缩小到了几个小区之中。
不好的一点就是三个小区加起来上万户人家,在线索只有一只猫的情况下,工作展开无异于大海捞针。
……
十分钟之后,黎明拿着好几张试纸过来了。
她把检测结果往陆听安面前一放,目光落在他清冷的脸上,“跟你想的一样,就是人的血,具体的报告没这么快出来,我这边估计血液颜色推测,至少超过三天。”
顿了下,她又问:“可以跟我说一下你发现的那只猫吗?它身上大概有多少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