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没发生什么事,这事呐还是后来他爸当笑话讲出来给别人听的。”

阿登像个讲笑话的人,说着别人的童年,先把自己给逗笑了。

然而办公室的其他人并不觉得这个事情有多好笑,相反他们觉得毛骨悚然。那得是多么情绪不稳定的父亲,才会把自己两岁多的孩子拿来打狗……

阿登又说:“后来,这小子长得越来越瘦长,风一吹就能倒似的,像根棍子,打狗棍这个诨名就传下来了。十五年前他因为打架斗殴进去了来着,现在放出来了吗?”

办公室里安安静静,没人回他的话。因为除了他,其他人对这个打狗棍毫无了解。

陆听安问:“你知不知道这人住在哪里,家里还有没有什么人?”他把老实男的画像从底下抽出来,给阿登看,“还有这个人,你看看认不认得。”

阿登临危受命,对着画像看了好一会,还是摇头。

“这人没见过,路上随便拉个胖点的男人不就长这样。我一个乞丐,自己都管不好怎么可能知道别人现在怎么样。打狗棍进监狱以后就没听到过他什么消息了,他家本来有处破房子,卖了赔给被他打的半死的人家了,没两年他爹娘也死了,所以现在还真不知道他什么情况。阿sir,为什么画他的像,难道是刚出来又犯事了?看来这监狱也没把人改造好啊。”

陆听安不答,只问自己的,“他以前的家住哪?”

阿登撇撇嘴,“不就在清河县嘛。但他可不在清河县,不然我每天在那要饭,肯定会见过他。”

他一直说没见过,陆听安却知道,打狗棍是根本就没有离开过清河县那一带。因为当时他带走小含的时候,就在那附近。

不再多说,他直接拿着两副画像下楼,去了档案室。

警署一楼的档案室放着各种大小案件的档案,其中还有港城所有有过犯罪史的市民记录。

目前电脑技术不发达,但是登记一下罪犯的照片和个人信息还是很轻松的,只要有照片,查起来也快。

也就十来分钟的时间,“打狗棍”的个人信息就全被拉了出来。

“陈大嘴,外号打狗棍,家住清河县洛阳街12号弄堂。十六年前他跟混混马三等人喝酒时与另外五人发生肢体冲突,意识不清醒下下用板凳重击对方头部,导致一人轻微脑震荡、另一人变成植物人,半年后去世。陈大嘴因此被判处8年拘禁,赔偿伤者15万港币。”

档案室的警员一边念,一边点开了陈大嘴的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