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行压着脚背,透过外面的一丝烛光,秦冕终于看见了里面的模样。

白,嫩,粉。

有且只有这三个形容词能形容现在看到的样子了,但就是这么简单的三个形容词也能让秦冕鼓动难安,他身形高大,极其容易就到了最深处。

甘云的大腿和小腿内侧都有湿濡的水痕,双腿间遭殃最多,也许是经常有水泡着的缘故,整个中心都是粉白的,皮肉里流淌着胭脂水似的,像是能掐出一把桃汁来。

怎么长得这么漂亮,跟玉做的似的,病态的白也好,健康的白也罢,都能轻而易举勾起男人的欲望。

秦冕想也没想,一口含住了甘云的玉茎,他看见了那冠口要溢不溢的尿液。

被子外的新娘子即便被猛吸了一下,也只敢捂着嘴磕磕巴巴地喊相公,两条腿想要夹拢,却被丈夫强硬地压在原位,无助地受着连尿都被人吸走的快感。

他能怎么样,秦冕一只手就能把他一双脚都抓起来桎梏住,更不要说两人现在是夫妻,在床上秦冕要怎么对他,他都得受着。

小夫人唇的胭脂被自己舔走了好多,唇瓣又变成了淡粉色,脸颊上是病态的红晕,也不能说是脸颊,因为几乎铺满了整张脸。

他眼稍挂着泪珠,没几下,不只是尿液,连精水都被人吸出来了。

【作家想说的话:】

疯啦疯啦

写了三千字才写到舔舔

可甘云不也全部吃进去了吗(洞房花烛夜下)

下人送水过来的时候,已经很晚了。

因为秦冕没有吩咐清楚是要做什么的,所以下人就以为是要用来洗澡的,烧了一大锅,一点一点地运过来。

约莫,用了半个时辰。

当下人再度扣响新人的房门时,里面已经乱成一团了。

婚服什么的都乱丢在地上,鞋袜也乱七八糟地挂在床沿和脚踏上,虽然是拔步床但做的很大,装几个人绰绰有余。

看不见两人的动作,因为都藏在被褥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