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4章(2 / 3)

真的是每一个人。他把它展示在办公室最醒目的地方,甚至恨不得给每个人送一本(其实也差不多了,他把书含进了公司年终礼包里,导致所有正式员工,包括清洁阿姨,都得到了我的“大作”),以及我们在老家所有连中文字可能都得认上半天的远房亲戚。

总而言之,在他的努力下,无数我认识或不认识的人争先恐后,因为那个存疑的书号和我爸的身份,恭喜我成为“大作家”。

关于这一事件,这位大作家之父的解释是:“我希望你高兴”。

我对他表示感谢,除此之外没说别的,我不知道该怎么说。前几页我应该提过一次:别觉得我跟我爸关系很差。平心而论真的不差,我很爱他,我选他也是因为知道他爱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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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自从失手砸断我的鼻梁(不是故意的,是我出现得太突然了),到那之后的一系列家庭破裂,他从未停止试图求得我的原谅,他不相信我当天晚上就彻底原谅他了。伦敦的事情也是。高二那年他坚持送我去剑桥上夏校,最后神秘兮兮地跟我说:“从那里去伦敦只要一小时!”我这才反应过来。

其实我早就不看柯南道尔【10】了,但最后还是去伦敦大桥上拍了张照,只为让他别再成天想这事。毕竟骨折也好,伦敦也好,都不是重点,想忘掉很容易。

真正令人难以介怀的一直是他和妈妈明明相爱却总让彼此伤心。或许从那时起我就明白,原谅一个人很容易,伤害一个人更容易,难的从来都是如何去爱另一个人。大家总把“爱”说得仿佛与生俱来一样简单,但光有爱的动机是远远不够的。在这个世界上,好好地爱和被爱都太他妈的难了。

话又说远了,总之,书的事情是个转折点。

仔细想来,正是在那之后,我再没能为我的写作生涯添过一个字。之前我只写得出扭曲黑暗的故事,这下我连扭曲黑暗的故事也写不出来了。

我回到学校,把《金妮特》的未完草稿收了起来,再也没有动过。后来就没什么可讲的了,我理所当然去读了计算机,然后去了硅谷【11】,然后回国自己做项目,每一步都按部就班、合乎规律。

我不讨厌我的工作,至少我做这事很擅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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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某些令人厌烦的性格特质随着时间变本加厉,难以控制。不过只要我不因此尴尬,到最后尴尬的总是别人。尽管比起尴尬,我看他们更像一边有点怵我,一边又喜欢把我编成段子。

我不关心为什么,反正都是泛泛之交,他们高兴就好,我不介意当怪人。不做项目的时候我一般一个人待着,大部分时候也感觉不出哪里不对,可能生活本该如此。我没什么立场抱怨什么。从小到大,我从未经历过真正的苦难,理应感到幸运。但我仍偶尔突然半夜坐起来,感觉有点孤独。似乎潜藏在看不见的地方,一切实际上都很混乱、无法理清、也无从追根溯源。

直到今年春节左右,我妈突然没了。

刚离婚的时候她跟我爸旧情未了,也分分合合过一阵,就是总免不了谈崩。十几年来谁都没再婚过,现在她终于下定决心,要跟另一个男人结为夫妻,意外就出在办酒席那天。

我爸没去,他在家里喝得醉醺醺的,我开车过去照顾他。之后他得知消息,一句话也没说,只是把剩下的酒全喝完了。他可能以为如果自己一直喝下去,这事就会暂停,永远仅仅是个箱子里的噩梦。

但我很冷静,真的,我自己都被自己的无动于衷吓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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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要辩解的话,那是因为我已经十几年没再听过她的消息。十岁那年我放弃了她,她自然像一朵云一样飘走了,从此再没原谅过我。我爸平时也不提她。所以我一边努力想着跟她有关的事情,一边把我爸弄到床上。要真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