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 二十八 任这股甜沁的、幽远的、无可抗力的香味蔓延

【作家想說的話:】

小陈烈田八岁生辰的时候,短手短脚的趴在还是少年的陈龙泉背上,一手端着糖炒栗子,一手杵着糖葫芦,肮脏的小手胡乱的擦一下嘴巴,直接拿龙泉哥哥的锦衣当抹布。

完了还嘻嘻嘻的傻笑,嗷呜一口包下三个糖葫芦。

陈龙泉总会稳健的向前走,逗小孩开心,少年声音清朗:“小肥猪要抱好了!龙泉哥哥要起飞跑了!看看哪个小肥猪会被甩出去!”

少年往前飞跑,在背上的小孩大呼过瘾之际,也不会让小孩掉下去。

这个年纪的陈烈田是个泡在药罐子里的小孩,小身板比女娃还娇弱,受不了一丁点儿风寒,还是少屿奶奶给他吃了抵御风寒的‘奶丸子’,他才获得了每月唯一的一次出门机会。

小陈烈田跟‘小肥猪’这种昵称一点也不沾边,他们却还是小肥猪、小肥猪的叫,希望小孩以后能健康长大,长成白白胖胖的男子汉。

这天是花灯节。

他们回去后,兴致冲冲、眼冒金光的小陈烈田就屁颠颠的扑到了少屿怀里,当时,她对面坐着的是一身清傲的少年林知昧。

小孩无视人的性子是天生的,直钻在少屿怀里撒娇。

“奶奶~奶奶~我要当龙泉哥哥的媳妇!一直在一起的那种!”

小孩纯真心性,肯定是在花灯节上听到了、看到了什么,开始傻登登的模仿。

少屿一听还得了,压下额角青筋,柔声问:“是不是龙泉哥哥要宝宝这么说的呀?宝宝还小,不要去听那些哥哥们的混话,知不知道呀?”

“不是的!”小陈烈田义正言辞,握紧拳头。

“放花灯的姐姐说的!因为她想和她对面的哥哥一直在一起,所以要当他的媳妇!我也想和龙泉哥哥一直在一起!所以我要当龙泉哥哥的媳妇!”

少屿简直哭笑不得,看小孩嘴角下撇,怕他闹,接过林知昧递来的酥饼,塞进小孩嘀哩嘀哩的嘴巴里,小孩就眯着眼睛吃饼去了。

少屿随手哄道:“好好,等宝宝长大了,就当陈龙泉的媳妇,个小馋猫。”

不料。

少年盟主生性直板又重诺,听了小陈烈田传达的话后(小孩添油加醋了的)在月下站了一夜,来年便宣告天下,他要大婚。

而在少年盟主心里,陈烈田出生,即是作为他妻子出生的。

于是在他们大婚之日,只有少年盟主出席仪礼,而陈烈田便以当地习俗,以童养发妻之名,与他相伴。

时间推早了,结局却是一样。

少屿听后,直接气晕了过去,气到出走,继续云游。

(陈龙泉是个金刚正直的直男性子,他说他只‘碰’了亡妻的‘碰’是指抱、背、牵手、亲脸颊和额头。不是什么人神共愤的事。)

(所以其实陈烈田比林水儿小,是“神仙妹妹”才对。)

(所以其实…田田的第一次确实是林知昧。)

---

以下正文:

一身华服的李清甚至没来得及换下朝服,就在王府一众下人的簇拥下走进了他平日里绝对不会光顾的浣织院,当然,更令他们惊诧的,是正在王爷怀里‘蛄蛹’的小孩。

这小孩虎头虎脑的踢动着,小兽一样紧咬着王爷的肩膀不放,小脚蹬来蹬去,而王爷只是笑着打了下他的屁股,他就咬得更厉害了。

“我天…王爷的脾气为何变天了?昨天还一斩了一个粗仆的脑袋呢!那个胆大包天的小不点又是何方神圣啊?没听过有这么小的皇子世子啊。”

“啊啊啊,这个小孩怎么跟个狼崽一样,口水流得到处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