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千刀与酒佬在他这里做客,他身上伤重,酒佬也有伤,每日蹭些酒喝,与他一同疗伤,屠千刀分别为他二人护法传送内力。

此时屠千刀坐在上首,也是一派面色阴沉。

小六立刻命两个弟子将那两半血淋淋的尸体抬下去,眼观鼻鼻观心地带人退了下去,只留他们三个在房里说话。

酒佬都给这仇小子从未见过的狠戾吓了一跳,凑上去拍拍他肩膀,勉强劝道:“暂时忍下罢,仇小子……唉,老东西知道你喜欢那林娃儿,可他又不是个女娃娃,给人家做做老婆,睡一睡,不会怀孕的。”

“可你要是一时冲动,去邀仙台抢婚,却是必死无疑了。”

“蛇蛟化龙自有时,再嚣张的山火也有下它一场暴雨的时候,咱们静待时机便好,我知道你心里不好受,老东西难道不喜欢林娃儿么?只是……唉……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总有那么一天!总有那么一天!!”

仇滦的脸侧鼓的像个馒头,气息粗重,肩膀扔开酒佬说一句拍一下的老手,气冲冲只道:“我要去救他!”

“我看你是去送死!”酒佬头皮快炸了,他是知道性憨的人犟起来有多犟的:“救?你仇滦有几条命去救?你救得出来么?你是去送死!只是去送死!憨子!傻子!”

“我就是憨!就是傻!”仇滦转脸过来,眼睛通红,泪水滚滚而下:“我心疼他,他一定很怕!”

“不管救得出来……救不出来……”仇滦涩住声,只道:“前辈,我要去,死了也成,起码……看见了,我叫他不要害怕。”

真正喜欢一个人,很奇怪的是,你总会觉得他可怜,觉得替这世间怎么补偿他都不够,哪里舍得他受一丝一毫的委屈,起码仇滦不舍得,他心都快碎了。

“前辈,你不懂,那种时候,没有一个人去救他,没有一个人去看他一眼,陪他一程,我会心疼………”

第四十六章

这是林悯第二次登上邀仙台。

每一次,都能把他吓个半死。

这世上任何一个正常人得知要嫁给一个精神病都得害怕,这种感觉,好比前途一片光明,走的好好的,突然有人兜头给你罩了一个黑布袋,冷不丁再甩你一闷棍,只是一片眩晕糊涂的绝望和恐慌。

这场景真他妈梦幻,以林悯的嘴,被逼换上女人嫁衣,梳起出嫁的妇人头,插了满脑袋明灿灿钗环首饰,凤冠霞帔一件不落,红盖敷面,大红花绸他一头,身着同样喜服的轩辕桀一头,两人牵着,在黄昏时分,落日恢宏,山风微微的台阶上缓缓行走,他能破口大骂四十分钟不重样。

他愿意骂人的时候是有这种本事的。

前提是,这个瞎了狗眼,有女人不要,非要瞅着他这梆硬的大老爷们儿祸祸的不是轩辕桀这真疯批。

在林悯心里,此人是个彻头彻尾,货真价实的神经病,谁敢跟神经病对着来?

再怕再慌,也只能按兵不动。

虽然他一口一个娘的叫自己,谁知道自己的命在他这里算什么,他精神又不正常。

正常人是不会追着一个男人叫娘的,也不会强逼着要娶一个男的。

宋巡作为魔宫里的读书人,被宫主委以重任,连夜赶了又臭又长的合婚祷词在邀仙台天之极处,一轮宏美落日下,正向而立,郑重对天宣读。

“……山盟即证,海誓无绝,三生石畔有旧名,十世谱上书今生,红丝早系,神仙眷侣,一堂缔约,满室欢好……”

五颜六色的花瓣飘飘洒洒,侍女们衣着喜庆,面色肃穆,笑也不敢笑,哭更不敢哭,每个好似那枯槁死木一般的混着活命活日子,在宫主和宫主夫人周围撒花瓣,一路撒的手都酸了。

行至半途,轩辕桀忽而似是喜悦再也按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