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黑眸里向来没有情绪,只要他一靠近,那人眼里的厌恶就不再掩盖。

或许是因为他出身低下,又或许是因为,他只是个灵力全无的废物。

不是所有人都具有丹田灵气,有些人一出身就灵根全废,无法修习法术,只能成为一介普普通通的废柴。

楼俞是少数人,他从一出身就被告知吸取不了灵力,再加上家境贫寒,寻常日子里受了不少的白眼。

后来在十岁的时候遇见了思妄,少年的思妄身穿华贵,眼神歧视傲慢,还总用帕子捂住鼻子,像个养尊处优的少爷,当时他只是单单看了他一眼,便从一群孩童中挑出了他,将他带回了府邸。

接下来,楼俞便被丢进牢狱里,与那些发了疯的囚犯争抢食物,每日都在提防中过日。

少年的生存欲总是很强,楼俞在牢里呆了整整三年,有时候断了腿断了手,思妄都会派人来替他医治。

许是过惯了这种暗无天日的日子,在被思妄叫去的时候,楼俞竟觉得那人仿若星辰,亮的耀眼,只是从未照亮过任何人。

他与他第二次见面,那人眼里的傲慢依旧如故,少年的脸庞已经成长,略微青涩俊朗,穿着一件锦衣躺在软椅上,旁边煮着一锅热乎乎的软肉,他一改之前的漠然,让楼俞坐下,还体贴地给他端了碗肉。

楼俞有些局促,没敢接过,在牢里过得什么日子,每日饭菜连半个馒头都没有,现在突然受到优待,反倒让他不安。

而当时的思妄笑了笑,将那碗肉夹汤塞他的手里,被养的细嫩的皮肤跟那双满是伤痕的手形成了鲜明的色差。

思妄给他取了一个名:辰。

楼俞挺高兴,自从父母离世后,他只身一人,自己现在这个名字也是从别人口中的书籍里随便摘了几个字取的,现在有了名,倒也显得有了位置。

那个时候的思妄笑起来还是很好看的,在楼俞吃下一块肉之后,他就笑着问:“好吃吗?”

楼俞很久没吃肉了,初尝只觉得味道有些怪,但肉确实香,就说好吃。

思妄笑得更开心了,拍了拍手,一个被剃成半具骷髅的人被推了上来。

“我也觉得好吃,你说是不是,老夫子?”

思妄夹起一块肉扔给了跪在地下的下人,用筷子戳了戳那具尸体空荡荡只剩骨架的手臂。

楼俞端着手里的肉汤,脸色白了。

等思妄乏了去休息的时候,他扣着喉咙,蹲在地上,把自己吃下去的肉一点点呕了出来。

在牢狱里那三年,不少有吃人的疯子,楼俞坚持了这么久,一次人肉也没吃过,这种磨灭人性的事他无论如何都做不出来。

但是,思妄打破了他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