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小怪兽。这个备注的意喻是,他是我的大魔王,我是他的小怪兽,如果他愿意,我可以赴汤蹈火,为他倾倒整个世界。
当然,这么肉麻的含义,我是不可能说出来的。于是,我站起来将晾衣绳上已晒干的衬衫解下来,说:“洗干净了。”
他还是默然地看着我,也没伸手去接。我的手举在半空良久,他仍是毫无反应。我被他看得有些窘迫,手缩也不是伸也不是,就这样僵持了数分钟。他微微闭了一下眼,再睁开时,说道:“衣服放下,推我出去走走。”
我“啊”了声,诚恳说道:“我不太会认路,带你一起迷路了怎么办?”
他嘴角露出浅浅的笑意,看痴了我的眼。
他说:“没事,有我在。”
淡淡的五个字,仿若一颗定心丸,我的心瞬间就安定下来。于我而言,他从来都拥有这样神奇的魔力,一句话,一个眼神,就能让我眼前豁然清明,无所畏惧。
他是星辰,是方向,是我世界里的唯一的光芒。х?
我不怕前路荆棘,不怕未来茫茫,我只怕,余生没有他相伴左右。
在程靖夕的指示下,我推着他来到了沙滩外的水泥堤岸上。放眼望去,烟波浩渺的大海那一头隐约能看见福川的轮廓。背后斜阳烫红万里流云,烈烈的海风一阵阵在耳边嘶吼。
堤岸下的海滩上有三三两两的游客在,我无端想起了那年在墨尔本的海边,我与他本已流落的心,慢慢靠近。他给了我勇气,让我重新拉起了他的手。
而那时,他还没有因为我而遭遇那场灾难。他的腿还好好的,能因为吃醋而大步流星地将我从情敌身边带走。连我都能感觉到那种无力的落差感,又何况是他呢。
陷入愁绪时,不知从哪里吹来一阵强风,将他一直盖在膝盖上的毛毯吹了起来,然后落在了堤岸下。
我捡了毛毯回来,弯下身重新搭在他膝盖时,他的手突然顺势覆在我头顶,轻轻揉了揉,说:“小初,你的婚礼,别忘了我那份请帖。”
我望着他轻描淡写的眉眼,像说着一件无关紧要的事,眼里却不小心流露出藏不住的失落。我的心突然难过了起来,可我终究只是笑着对他说:“好。”
后来我想程靖夕让我单独和他出去,大约就是想向我要一张请帖吧。
我想起过去我和苏荷开玩笑说,以后结婚的时候,和新郎一人设一桌前任席,看谁的情史多。那时我还未重遇程靖夕,她对兰西大约还是君子情谊,谁也没有想到,时过境迁,我们心中都有个爱而不得的人。我们想把他们放在心中妥善藏好,不受一点伤害。让他看着自己嫁给别人,就像辜负了那么长的时光,也辜负了那么深爱他的自己。
他是我生命最美的刺青,也是最不能言说的伤痕。
我看着碧海蓝天,不明白为什么“平静”这词竟能和波澜和谐共存,也不明白为什么这么平静的天空下,每个人都生活得暗涛汹涌,不知道何时何地打过来一个浪头,就能将一切美好冲得一点都不剩。
从海边回来后我就觉得头特别痛,走路如同踩在云上,轻飘飘的,我估计我是海风吹多了,有感冒的征兆。于是,当晚我搭了渔船回福川,可把柳飘飘高兴坏了,她还特意送我去码头,看着我真正坐上了船,岸上的她才放心离开。
其实,柳飘飘这人挺有趣的,虽然行为幼稚了点,但不难看出她很在乎程靖夕。自从我和程靖夕一起从海滩回来后,她就用一种仇视的眼神看我。如果我身边没人,她没准一定会扑上来揍我一顿。
说实在的,我并不讨厌她。这几日相处下来,我还有些羡慕她的真性情。这些年,我就活得太憋屈,我顾及着每一个重要的人,想在其中找到两全其美的方法,可结果却弄得是两败俱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