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

他指尖微动,神出鬼差的睁开眼睛,看向发言台的刹那,恰好,台上的少年也抬起头,两人目光相触,少年短暂的怔了下,然后对着霍凛笑了,他笑起来真好看,眼睛亮亮的,有希望,有阳光,藏着整个世界所有的美好,他似乎看着所有人,又似乎只看到霍凛一个人,他说:

“感谢这个世界有遇见。”

世界在一瞬间静止,霍凛只听到了自己的心跳声,目光所及只剩台上的少年。

一眼万年。

在这之前,任谁在霍凛面前说这四个字他都会不屑一顾,他是一个商人,喜权重利,从来不相信不切实际的水月镜花,他不断追逐的是实际利益的最大化。更何况,霍家本就是高门大户簪缨世族,作为家主,在旁人眼中,他是个无悲无喜的强大怪物,理智镇定,住在云端,永远泰然处之,曾经连他也这样认为。

他坐在观众席,抬头看着台上的少年,那是一个薄荷叶一样的少年,坦荡且清冽,纯粹的不含一丝杂质,沐浴着阳光,笑容干净又让人憧憬。

放佛石子丢入大海,一层层涟漪荡漾而起,久久不散,他像个初见恋人的毛头小子,心脏在胸腔跳动得极快,血液在体内不断沸腾,每一个细胞都在疯狂躁动他要那个少年。

后来,他把那个少年带回了家。

他满足了自己的私欲,忘了时间是道永远跨不去的横沟。他因爱生茧,将自己困在出不去的牢笼,他感到害怕和迷茫,他的少年要因他孤独十四年。

而此刻,他的少年掷地有声的告诉他,“我不怕。”

他翻山越岭长一夜跋涉,只为来到他身边,亲手撕开身上白丝累积成的硬壳,一声声的告诉他:“我不怕。”

霍凛搂着温知的腰,把人带进自己怀里,脸埋在他的肩窝处,嗓音有点哑:“小知……我究竟……究竟还能给你一些什么、才好呢?”

温知眸子里浮着点点水光,他附在霍凛耳边,语气含着笑:“那就把你辈子都给我好了。”

霍凛抱着温知,将他按在心口,隔着胸腔,温知安静的听着对方的心跳声。

天渐渐亮了,太阳照常从东方升起,越过海平面,无数金色光线登时划破黑暗,照亮整片天空,唤醒了整块大地,阳光穿过茂密的森林,成群的鸟雀,高楼林立的城市,穿过酒店的玻璃,最终落在相拥的两人身上。

真好,这个世界有遇见。

今生有,来世一定也会有。

作者有话说:

“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出自张爱玲《遇见》

第34章

来都来了,没有立刻走的道理,温知给主管发信息说脚伤复发,需要再请两天假,张家铭是个打着灯笼都找不到的开明领导,上班前一分钟请假照批不误,并表示,如果伤势严重,全体财务部可以代表公司去探望。

温知婉拒了全体财务部的热情,他脚踏实地,跟着霍凛一起去了乡村考察。

这次考察加上霍凛一共是五个人,开了两辆车,温知和霍凛同时出现在酒店门口时,周洋一度怀疑自己没睡醒,温知和平常一样,走到车前,向他打招呼:“周助理。”

周洋结结巴巴的:“温、温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