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他和温知,差了十四年。
一个怎么也填补不了的十四年。
作者有话说:
“说好了一辈子,差一年,一天,一个时辰,都不算一辈子。”出自《霸王别姬》
第二十一章 ,霍叔叔过敏生病
第33章
温知第一次看到霍凛的脆弱,这个完美到无坚不摧男人在怕,红着眼睛,懊悔的说,我怕。
温知心底酸涩的厉害,轻轻抚摸霍凛的眼皮,抬头吻了上去。
“叔叔,你知道吗?”温知与他贴得很近,几乎不留缝隙,“大一开学典礼,我作为学生代表发言,发言稿的主题我写了‘遇见’。我一直觉得‘遇见’是个很奇妙的东西,有些遇见是开始也是终点,小时候,我在福利院遇见了爸爸妈妈,他们给我一个家,后来,我的家碎了,所幸我又遇见了霍凛,他重新给了我一个家。”
“遇见真好,可世界太大了,太珍贵的遇见需要时间和等待,因此,你就先找了我十四年,是我,是我先让你一个人等了十四年,”温知抽/出霍凛脖间的玉片,低头吻了吻,继续说:“遇见很公平,他知道我们下辈子,下下辈子还要遇见,所以,这辈子我也要等你十四年,叔叔,你看,我们之间没有浪费一分一秒。”
“比起叔叔苦苦等待的十四年,我怎么会孤独呢?我有你这辈子的陪伴。”温知笑了笑,放下玉片,抵着霍凛的额头,“婚姻家庭也好,天伦之乐也罢,那是别人遇见后的未来,对温知而言,他的生命里要有霍凛,没有霍凛的未来,他都不要。他从不后悔遇见霍凛,更不后悔爱上霍凛,如果拿十四年换你们生生世世的遇见,他求之不得。”
“叔叔,我不惧怕死亡,也不惧怕终老,”温知声音很轻,每个字穿过鼓膜震在霍凛胸膛:“能遇见你,我什么都不怕。”
遇见多神奇,有些人,遇见了无数次,依旧平淡无奇,有些人,只遇见一次,就渴望生生世世都要遇见。
霍凛抚着温知后颈,目不转睛的看着他,透过这双清亮的眼睛,他放佛回到了六年前,第一次遇见温知。
六年前,京大邀请霍凛出席新生开学典礼,他坐在台下,听着一个又一个发言,心中不起半点涟漪,参加这场开学典礼,在他看来,只是卖的王海生的一个面子,他甚至不愿被主持人提名,只座在普通学生坐的观众席。
霍凛看了看时间,打算听完所有人发言就离开。台上的人上了又下,终于轮到最后的新生代表,一个少年走上台,白衣黑裤身姿挺拔,调了调话筒,看向观众席,念出发言稿的题目:“人间一遭,遇你甚幸。”
“……缘起、缘灭、缘聚、缘散,蝴蝶效应或有因果,机缘巧合无法说清,也许一个不经意的小小举措,就为我们的遇见做了铺垫。”
“…………”
“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
“…………”
“从呱呱坠地,我们一直在遇见,睁开眼,遇见了亲情,后来,遇见天空,遇见太阳,遇见花草,遇见形形色色的人,与友情的遇见,与爱情的遇见,与信仰的遇见……我们的遇见,或始于面容,或始于文字,或始于影视,或始于憧憬和向往……”
“…………”
“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
“…………”
少年站着,像棵傲然的白杨,声音经过麦克风依旧清朗透亮。
大概是因为少年的声音太过清亮,丝丝入耳,像是看不见的磁场,吸引所有人的注意力。霍凛闭着眼听,只觉得一泓清泉由耳入心,缓缓淌过早已腐朽空壳,叮咚一声,有什么东西想要破土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