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给她抬身份,我从箱子里翻出了李斯焱给我的一只长相富贵之极的镯子,套在了她的小手腕上:“……这个你拿去,到时候你出嫁时,我还有别的东西给你。”

这金镯子乃李斯焱的审美,金碧辉煌得很,最适合出去显摆。

孟叙一瞧,立刻道:“这个便算了吧,太贵重的东西也不好随便收。”

我思索片刻:“……好像是的,那我换一样。”

最后她带走了我少女时代的一根簪子。

别看这簪子长得比较平平无奇,只缀了两个小珍珠,但这是我当初戴出门频率最高的一件首饰,见过我的人都认得它,如今把这根发簪给了陆芷,满长安的人都会知道她与我关系匪浅。

孟叙此人表达爱意的方法就是操心,如今看来,为了这个陆姑娘,他确实是煞费苦心了。

我十分欣慰,有种单身多年的小伙伴终于成功推销出去的自豪感。

*

作者有话要说:

下章完结,yeah!77、尾声一

这四年里,我大多数时间在史馆待着,偶尔也会进宫,看一眼禾曦就走。

闺女的爹会抓紧我进宫的机会,小媳妇一般跟在我身后逼逼叨叨,向我汇报女儿的动向,某一次,他突然出现在史馆里,喜上眉梢地让我速速进宫一回,我没理他,他沮丧地走了,没一会儿,他扛着一脸懵逼的禾曦又跑进了史馆,柔声道:“鹞鹞,快说啊。”

女儿犹豫地看了同样一脸懵逼的我一眼,吐出两个字来:“阿娘。”

哟,会说话了。

我下意识伸手摸她的头:“发音还挺标准的。”

李斯焱满脸幸福:“鹞鹞真聪明。”

随着禾曦渐渐长大,她身上显示出了一点先天自带的性格特征。

聪明,但很轴,有点小霸道,可是当她想哄人开心的时候,整个人又很甜。

总体来说,继承了他爹和我的双重垃圾基因,好在经过中和后,程度有所减轻,还在正常儿童的范畴之中。

禾曦两岁的时候,李斯焱觉得他闺女是个神童,创造力记忆力双高,妥妥的女中豪杰料子,我信以为真,还有点小骄傲,看她爹也没那么讨厌了。

她爹千不好万不该,起码给女儿贡献了一张漂亮的脸,还有丰厚的物质条件。

我信了她爹的鬼话,在她四岁半的时侯,开开心心把禾曦接来家里开蒙,结果一教才发现:这就是个普通儿童,别跟孟叙这种文曲星比了,就连她亲娘我当年都比她强。

都怪李斯焱的垃圾基因,拉低我女儿的智商!

我愁得很,找上官兰吐槽:“怎么办小兰,我觉得禾曦可能是个笨蛋,她根本当不了女皇。”

上官兰沉默很久,才道:“这就是你的不是了,你怎么可以拿她和二十岁考上进士的孟叙比?”

“而且笨点又怎么了?”她道:“这是个拼爹的时代啊缨子,你瞧孟叙文曲星下凡,还不照样要给你闺女打工?”

*

话虽如此,书却不能不读。

接受女儿没有我聪明的事实,我只能耐着性子一点一点教。

“今天读到这儿吧。”

我从书案上抽出一沓描红纸,递给眼前穿得整整齐齐,然而却沾了一手墨汁的李禾曦小朋友,对她道:“回去描了,明天交给阿娘,记着阿娘教的笔势,不能偷懒。”

禾曦小朋友捧着厚厚一沓描红纸,丧丧地哦了一声。

她问我:“阿娘,鹞鹞什么时候才能回宫里?”

我把她的小羊毫笔收起来道:“这可不能问我,你什么时候背完开蒙要训,什么时候回宫。”

禾曦小朋友听完后更加沮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