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不伤害她的决定权,不是掌握在您手里吗?
他闭上眼睛,耳边就是这句话。
林增月是真的把这句话践行到完美,只给他留出“是”和“否”两个选项。
陆桑北能感觉到,他对自己的态度,不是对长辈的尊重,而是说不清道不明的暧昧。
他常常骑车送陆雯回家,俩人在楼下恋恋不舍地告别,少年抬起眼,定定地望男人所在的窗子,还拨了拨车铃,久而久之,他一听到两声短短的清脆铃响,就会不自觉站在窗前等他那意味深长的一眼。
为了让他养那条玉米蛇,林增月特意送来一堆七七八八的东西,替他安装饲养箱,教他怎么喂白鼠饲料,时不时询问蛇的情况,还缠他给蛇取名字,叫大坨,听起来和他的小坨像一对儿。
周末清晨,林增月还会特意排队给陆雯买乌米饭团,裹在衣服里热气腾腾地送过来,他晨跑完刚刚回家,一身运动服开了门,少年见他明显愣了愣,以为别人听不见似的,喃喃叨咕:“老男人…穿得再年轻也没你的份。”
没大没小,没大没小。
从来没人敢跟他这样讲话,如此直白地挑衅他的威严。
凭良心讲,陆桑北并不老,相反,他看上去还很年轻,眉眼之间是很有男人味的那种英俊,鼻梁挺直,嘴唇削薄,唇下还有一颗小小的痣,给冷峻硬朗的五官中添了一抹独特的温柔。
在他淡淡的目光下,林增月贴心地给陆雯递早饭,插上豆浆吸管,陆雯说他:“留下来一起吃吧,你只买了一份呀?”
他说:“哪能呢,我给叔叔带了糯米团。”他掏出一个白白的小团子晃了晃,放进男人手心。
男人手心捧着一个暖乎乎的团子,仔细看,他倏然屏住了呼吸,才发现饭团被咬了一口,小小的牙印还留在上面,林增月朝他做个鬼脸,又皮又可爱,简直要人命。
他捂着温热的饭团,好像从来没吃过这样简陋又甜蜜的早餐。
女儿和她的小男朋友凑在一块又开始叽叽喳喳,你一言我一语的,忽然陆雯叫他爸爸,说林增月要参加书法社比赛,想请爸爸这尊大神指点,男人瞅瞅她,没说话。
他在本地的书法家协会还是排的上号的,字体苍劲有力、矫若惊龙,那是几十年夯实的功力,让他去指点学生社团小打小闹的比赛?他哪有这个时间来浪费?
可他像被鬼迷了心似的,回过神已经答应下来了。
他总是没办法…没办法拒绝有关他的事情,光是听见那三个字,心尖就开始发痒。
陆桑北并不认为自己是个同性恋,毕竟他从来没有喜欢过男人。
他这几十年像拧了发条,一板一眼走过许多人生节点,也许是家庭潜移默化带来的优越感,他生来有些傲慢,不屑理睬无关紧要的人和事,习惯从旁观者的角度看待一切,可遇到林增月之后,他感觉自己在打开,几十年的古井无波荡起涟漪,就连曾经单调无趣的风景都变得明快。
这到底是怎样的一种感受?
就好像,世间万物忽然就有了颜色。
他却没注意到,少年托着下巴,得逞似的微笑。
*
他们拥有了光明正大的接触理由。
林增月拿自己写的东西给他看,男人刚看一眼就低低地笑了。
那书法让他写的,比蛇爬还不如。
他的笑声又低沉又性感,林增月被他笑得难堪,愠怒地瞪他,夺回他写的字:“我还是照字帖练好了!”
他攥住他的手腕,掌心包裹少年细嫩的手背,手把手地教他,缓慢却有力道地写他的名字。
伏低身体,他靠近人家纤细莹白的脖颈,若有若无地轻嗅,闻到了一种清冽的馨香,像是杜松子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