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少主要杀人的目光,又赶紧低头默念:我不存在,我不存在,我不存在。

“金秋蟹肉配菊花酿,再好不过。”方白示意他尝尝。

莫良宵倒也不客气,将面前的蟹肉吃到嘴里又喝了一口甘醇菊酿,点头:“京中有这么好的酒不足为奇,怎么还有这么鲜美的蟹?”

要知道这金膏蟹可都长在南方水乡,尤以平江府阳澄湖的金膏蟹最为出名,而南方泽国距此少有千里之遥,哪来的活蹦金膏蟹。

“有银子,想吃什么吃不到。”方白一边说话一边舞动着手上的小钳子,手指灵活的肢解着一只鲜红金膏蟹:“京中权贵不计其数,有千里单骑送蟹的,也有水路带着水或冰送蟹的,小小一只蟹送到京城来身价翻上百倍也不足为奇。”

第十四章 听风小筑

莫良宵笑呵呵得吃着她给自己剥的肉,一本满足:“你倒是清楚。”

“人活着就是为了一口吃食,口腹之欲无可避免。”

方白承认,她喜欢吃蟹,尤其是秋日里的肥蟹。

她在塞外长大,见惯了风雪,吃腻了牛羊,乍然来到京中的那一年,容王府抬进来一筐青皮金膏蟹,巴掌大的蟹伸着大钳冲她直吐泡泡。

她拿手去戳,指尖一痛,下一刻她就一剑劈了过去,连筐都劈成了两半,蟹爬了一地。

容王哈哈哈大笑,上前捏了她的手指放进嘴里,好在伤口不大,啐出一口血来,道:“这是蟹,长着钳子,你的剑虽快,可也碍不住你去招惹它,一会把它煮熟了给你吃,解解气。”

“这东西一身是壳,好似义父的甲胄一样,怎么吃!”

她赌气,一脚将爬过来的蟹踢远,见到又有蟹爬过来了,玩心大起,追上去一脚一只。

容王无奈,一边攥着她那受伤的手,一边被她拖着在王府后院踢起了蟹,还得招呼侍女拿白帛过来给她包扎。

“恒哥哥,京城其实也挺好,有好吃的,有好玩的。”

那天她一边心满意足地吃着蟹一边仰脸看他,男子坐在亭中,月色银辉,夜华初上,馥郁的菊香在二人身边飘荡。

他说:“你喜欢就好。”

后来她就不喜欢了,但忘记为何不喜欢了,反正就是不喜欢了,人就是这样,不管是吃的穿的用的玩的,总会有腻的时候,做什么都只为图个新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