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暮打量着他,点头。
“过两天我就走了,明天是我家最后一次聚会,我已经托人告诉林安,她答应去了,我是专门来邀请你的。”
“既然林安都答应了,那你让林安告诉我就行。”陈暮说。
顾霍川沉默了一会儿,在陈暮失去耐心准备走掉之前,说:“我还是想自己来和你说,很多科目都是因为有你的复习资料和作业我才能过,接触这么几年,你是很好的人,我真心敬佩你,把你当朋友。”
“我和林安家有很多联系方法,我也决定以后她要去哪里读书,我就去哪里工作,我会尽力挽回她,但我和你决裂了,就再也不会有联系了。”
“最后我们会成这样,我很后悔,也很遗憾,所以现在我邀请你去参加我家里最后一次聚会。”
陈暮看着顾霍川身后川流不息的车辆,说:“好,我接受。”
比起被罪大恶极的人伤害,更难受的是,伤害你的人不是坏人。
他重情重义,对朋友大方慷慨,为人幽默风趣,他也爱你,但他还是屈服于人性的弱点,接受着另一个女生的吹捧和崇拜。
陈暮回去的路上,还遇到了两个非常奇怪的人。
一个是澳洲大胖子,准确地说是大壮子,长卷发,长得跟“复联四”里长胖的雷神很像,身边跟着个像是亚洲人的瘦子。
他们迎面朝着陈暮走来,两个人用余光打量着陈暮。
如果只是在路上就这么走过了,陈暮也不会太在意,毕竟每天遇见的人太多了,观察再细致,长得再奇特,她都记不住。
可在第一条街道上和她迎面走来,擦肩而过,过了两条街道又和她迎面走来,擦肩而过。
陈暮惊了,这是什么时空穿梭现场吗?
“二哥,嫂子会发现我们吗?”老三有点儿心虚地问。
“不知道。”老二回答,“但我这次真的看清楚了,嫂子真漂亮,跟老大挺配的。”
老二和老三实在是太好奇了,就自告奋勇地和周晟言说要来护着嫂子一天,其实只是想看清楚嫂子的长相。
“老大跟人分手了吧?”
酒吧依然是很热闹,形形色色的人坐在酒桌前面,搂着女伴喝酒吹牛,一片灯红酒绿的奢靡景象。
周晟言在柜台的空花瓶旁和负责人交代一些事,负责人站在他旁边,战战兢兢地听着。
气压太低,穿着清凉的金发美女都不敢靠近,偶尔看一眼都要很快别开视线,心却会怦怦跳,忍不住再看。
旁边有个四十来岁的人骂骂咧咧地把牌桌上的东西扫到了地上:“Shit!你们出老千吧,我今晚上都输了八十万美元了,老子砸了这儿!”
周晟言把手上的烟碾了,走了过去,拎着他的领子往下一砸,他“咚”的一声倒在地上。
周围的人一瞬间安静下来,等着这里的工作人员把这个看上去很危险的男人拉走。
那个人倒在地上想爬起来,周晟言冷漠地看他一眼,踩着他的手,一拳下去,他捂着肚子干呕趴在地上干呕。
刚才还人声鼎沸的场所,如今静得掉一根针都能听见。
有工作人员上来,连忙把这个闹事的人拖了下去,方才凝固的气氛渐渐又热闹起来,而周晟言走出了酒吧,守卫弯腰替他拉开了门。
他在门口,没什么人路过的街道上半倚着墙,点燃了一根烟。
手上不知道被那个男人衣服上什么东西划了一道深可见骨的口子,血沿着手腕往下滴,他也没管,看着外面打着车灯,时不时路过的车辆,和对面街道光怪陆离的涂鸦。
十年了吧,他有十年没自己动过手了。
这些年有要处理的人,轮不到他亲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