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项圈未给他的脖颈留下任何痕迹,然后分别查看他的两只手。乌鸦的十指已经全部复原,肉色的、完好的指甲覆盖在指尖,拿指腹逐个摩挲过去,能感觉到一点令人舒适的痒意。

我轻轻握住这双手。前倾身体。

“还记得吗?在这里,大家都叫我‘红蔷薇’。”

我说,望着他的眼睛。

“我喜欢红色。”

“瞧,我的头发是金色的……”

“眼睛是蓝色的……”

“身高是五英尺四英寸……”

吟唱似的声音回荡着。

金发、蓝眼睛的,身高五英尺四英寸的、名为红蔷薇的女调教师的特征被渐渐拼凑起来,输送给房间里唯一的听众。

乌鸦。

褐色头发、黑眼睛的乌鸦;

最暗、最沉寂的物质构成的乌鸦;

他的眼皮半垂着,自然地遮住一半的瞳孔;

神态平静;

双手始终温暖非常。

他死于一场秋日的午睡他死于一场秋日的午睡

我曾想过应如何包装美化艺术加工那一天。

我知道,在小说与戏剧中,主人公死去的时刻往往叫人铭记。每次想起那个午后,我的意识都劝说、鼓励我再努力回忆,势必有什么当时错过了的、戏剧性的细节静待发掘。

于是我无数次地咀嚼当时的画面,无数次、无数次,直到榨干最后一丝汁水。

结果是:一切都与往常无异。

我引以为傲的、捕获过诸多预感的直觉,唯独在事情真正发生的日子失灵了。

那天下着雨季最寻常的细雨,未有狂风,也不见呼啸的暴雨或惊雷。早上临走前我回复了朋友的信息,告诉她晚些时候我会再光顾画廊,最近我们相谈甚欢,她已几次暗示有意请我过去做策划顾问,而我确有兴趣。出门时我没有扭伤脚腕,没有目睹车祸死去的流浪动物的尸体,平常地驱车抵达了艾特里斯。乌鸦那天也是老样子,在杂物间悄无声息地酣眠,我坐到一旁,读起前阵子淘来的一本古董拍卖图录。直到现在我仍记得当时读到的每一页的拍卖品。

距离午餐还有二十分钟,乌鸦从睡梦醒来,洗了漱,跟我一同去餐厅用餐。我提醒他下午有一场预约的心理咨询,他说:“我知道了。”声音平稳,与往常无异。饭后我以检查调教设备为由领他在俱乐部走动了阵儿,他的脚步渐渐放慢,我开始能偶尔听到他的呼吸音,但那也并不稀奇,不过是瞌睡病发作的前兆。

我把乌鸦带到员工休息室,他在椅子坐下来,趴到桌上,枕着自己的手臂,很快睡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