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的儿子强行带回河北老家。官司拖了1年半左右才出判决,孩子被判给了男方。”

萧让接下去说:“孩子被带走的时候,16个月,官司历经一年半,等判决出来,孩子已经超过两岁,在男方那儿住了一年半,法官认为孩子习惯了男方那边的环境,从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原则出发,将孩子的抚养权判给了男方,而女方只获得了探视权。”

孙晴点头:“是的。但男方从来都不配合女方执行探视权。现在孩子已经快十岁,见过妈妈的总时长不超过25小时。”

萧让问:“每次都要走强制执行才见得到?”

“是的。男方不让她见孩子,她只能通过强制执行。申请递到法官手里,再去执行,正常需要半年时间,所以她每年最多只能探视两次。这些年,她一共经历7场诉讼,6次强制执行。都是我为她代理。”

萧让夹一杯茶,送到孙晴手边:“有足够的财力,才能这么走。没钱的妈妈,请不起律师,连强制执行探视权都做不到。”

“您怎么突然好奇这个群体?您有当事人也是紫丝带妈妈?”

“罗薇薇的丈夫把孩子藏起来了。我怀疑他也是同样的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