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很吃惊,说她用了半年才记全。

因为你傻啊,我心想,但是没说出来。

她又教我药性,这个和那个相生,那个和这个相克,这个方子那个方子,学了半年,她说再这么下去,她会的快教完了,问我要不要去他们家相熟的医馆当学徒,铺子里的钱照样拿着,能领两份钱。

好好学上几年,可以当个女医,专给女子瞧病,要是我学成了,她可以借我钱开医馆。

我不在意多领一份钱,横竖多少钱都要被舅舅、舅母刮去,他们白养了我这么多年,欠的债总要还的。

我也不想开什么劳什子医馆,我不喜欢药,更不喜欢给人瞧病,我巴不得人都死绝了。

但我还是点头了,我看那傻子两眼放光的傻样,不想扫她的兴。

医馆就在左近,和药铺只隔了三间铺子。

几个学徒,就属我最得师父的意,不但因为我记性好,学得快,还因为我勤快,每次去药铺跑腿抓药都是我,一天跑上十几回也不嫌累。

师父说照这样下去,再学个三年五载就能出师了。

傻子听了挺高兴,也算是好事吧。

在医馆里又吃了一年饱饭,肚子里的火已经很久没烧起来了,久到我以为它已经不在肚子里了。

后来我常常想,为什么要去采那朵劳什子莲花呢?

败了运气,就是从那时候开始的吧。

那傻子要过生辰了,她什么都不缺,唯一的憾事,就是没见过据说世上独一份的双色莲,因为那莲花长在刺史府的花园里,苏家只有财没有势,当然不够格当刺史的座上宾。

我决定去偷。

上次偷药失手是因为饿得腿软,我已经吃了一年半的饱饭,翻个院墙偷朵花算什么。

可我没想到大官家里,连朵花也比人稀罕。

我摘得了满池开得最好看的那朵花,可还是惊动了看园子的奴仆,翻墙逃跑时不小心跌了一跤,叫人追上,结结实实打了一顿。

刺史府的手力可不是苏家药铺里的店伙。

好在挨打前,我将花抛进了草丛,他们没从我身上搜到什么,也怕闹出人命,打断我两根肋骨就作罢了。

穷人命贱,挨一顿打换一朵稀罕的双色莲也算值。

我从草丛里捡回花,揣在衣襟里。

一身伤不能回医馆,也不能叫那傻子看见,我做贼一样偷偷溜到药铺后头,想把莲花从后窗塞进去,可当我把花从衣襟里摸出来时,花茎已经软了,花瓣也蔫了,软塌塌的,丑得人不想看第二眼。

我把它扔了。

一路上我都在想那朵花,要是仔细些,没挨那顿打,或者在花茎上包块湿绵,是不是就不会蔫了?我越想越懊恼,又怕一身伤叫他们瞧出来。

舅舅要是知道我去刺史府偷花,非砍了我的手不可。

我一路走,一路发愁,走到家门口,才听见舅母的嚎哭。

舅舅不能再砍我手了,他死了。

修城墙的时候他失手掉了一块石头下来,偏巧砸死了一个监工的官吏,闯了祸,担不起,他从城墙上跳下来给人偿命。

可是命和命又怎么一样呢?舅舅的一条命,又怎么抵得了做官的一条命?

苦主有财有势,不肯善罢甘休,当然要祸及子孙。

好在有人出主意、找门路,刺史司马喜欢十来岁的女孩儿。

家里现成有两个女孩儿,表妹十一,我十三。

舅母牵着表妹,赔着笑脸,好话说尽:“你千伶百俐,你表妹笨口拙舌,你生得纤细娇小,看着比你表妹还小,你给司马当妾一定有大出息,你表妹去了只有等死的命,舅舅、舅母有再多不是,也拉扯大了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