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光灯已经打在你身上,麦克都递到你手上了,你不说出那句“我喜欢你”的话,简直就是丧尽天良
可他喜欢陈雯雯么有点不太确定,不过至今收到她的短信还是会心里一颤的。
那么诺诺呢该死这个红发小巫女的名字不合时宜地往外钻。现在不是你演女主角的场合啦,你的名字不要在我心里蹦啊蹦的了,你的男主角是凯撒啦,跟我又没有关系路明非脑子里乱糟糟的。
一个人会同时喜欢上两个女孩么路明非记得自己看过一份报纸上说不会,你要是说自己同时喜欢两个,就说明你一个都不喜欢。
路明非十九岁,光棍至今,很想认真地喜欢某个人。
他心事重重地坐回桌边,面对碟子里剩下的几小块羊排。每个人都说进入卡塞尔学院就不能再往回看了,因为已经没有退路,可自己跟其他人不一样。屠龙或者拯救世界什么的,自己真的不是那块料,上学期的成绩单还没拿到,可能会挂科。诺诺永远是视线的焦点,聪明,精干,开火红色的法拉利,卡塞尔的“a”级,你永远不知道她在想什么可又永远想知道,她的一切都很美好,跟她比起来陈雯雯只是普通女孩。
但他够不到诺诺,他是诺诺的小马仔,跟着诺诺鞍前马后,能配得上诺诺的只有凯撒也许还有楚子航。
诺诺是只远在天边的凤凰,陈雯雯咫尺之遥,伸手就能够得到。
也许陈雯雯在等自己说什么。
别让诺诺继续在自己心理捣蛋了,把小巫女的影子压下去算了,再怎么,都是远在天边的空影,想得越多越不开心。只要说一句表白的话可能就有女朋友咯,这辈子还没有过女朋友嘞,没写过情书,没煲过电话粥,每年情人节都是死忠的去死去死团团圆,这样今年的圣诞节就可以不用跟芬格尔那个万年废柴光棍师兄一起看断背山度过了啊
路明非心里好似有个小魔鬼在舞蹈。
他抬起头,看向桌子对面说,“我其实喜欢”
“镇静,不要把食物吐在我脸上。”路明泽淡淡地说着,切着碟子里的蓝鳍金枪鱼。不是他胖胖圆圆的表弟,而是那个和他交易了生命的魔鬼版路明泽。这家伙一身黑色正装,头发梳得一丝不苟,打着领结,上衣兜里塞着蕾丝边的手帕,衣着和这家酒店的品味如此的默契合拍,让人觉得他本该是坐在这里吃饭的客人,衣着朴素得有点寒酸的陈雯雯才显得不协调。
果然是小魔鬼在舞蹈
“我其实真没想吐你一脸,”路明非说着,猛地举起餐碟,“我是想一碟子拍你脑袋上”
“你思想斗争了那么久,我等得有点无聊,所以把你召来说说话,哦对了,生日快乐,哥哥。”路明泽举杯,抿了一口后皱了皱眉。
“波尔多五大酒庄里我最不喜欢玛高酒庄,因为它是波尔多产区的酒庄,可酿出来的酒却有点像勃艮第产区的。”路明泽评价说,“金枪鱼煎得正好,不过如果是我做,我会配松茸来调味不是松露,让我尝尝你的羊排”
路明非一巴掌把他拍了回去,三口两口把剩下的羊排吞了。
“这样我能让你也不如意一下,免得总是你牵着我的鼻子走。”路明非比了个鬼脸。
“怎么会你是我最重要的客户,在你剩下的三次召唤权没有用完之前,我都会忠诚地服务于你。”路明泽微笑,“这一次不算,这一次是我主动的客户随访。”
“没什么事儿快从我眼前消失我陪初”路明非卡住了,陈雯雯并不是他的“初恋女友”。
“初次暗恋的女生。”路明泽及时给出正确的定义。
“滚总之我跟美女吃饭呢,拜托你放我回现实世界好不好看着你我有些食欲下降”
“我很喜欢这个餐馆的环境。”路明泽不理睬他,慢悠悠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