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昭强撑着病骨支离的身体,亲自为一对新人主婚,说了些真挚亲切的祝福之语,看着他们拜过天地,又示意温朔将准备好的厚礼交给新娘子。
铺着红绸的托盘上摆着十锭沉甸甸黄澄澄的金元宝,另有一对鲜艳欲滴的翡翠手镯,一看便知价值不菲。
不过,这不是什么民脂民膏。
絮娘从打杂的下人口中得知,温昭本是世家大族出身,富埒陶白,赀巨程罗,又颇得家主疼爱,每一年从祖宅送过来的礼物少说也有十几车,并不需要从面朝黄土背朝天的贫苦百姓身上搜刮盘剥。
正相反,他为官清廉,又好扶危济困,每个月的俸禄几乎全都贴补出去,有时候还要自己垫钱。
絮娘再三推辞,见温昭捂着帕子咳嗽得厉害,只好收下。
典礼结束,伏陵一路将絮娘送进新房。
他心里紧张得厉害,将湿漉漉的手放在腿侧擦了擦,从袖中摸出一小包点心,塞到絮娘手里,说道:“我去前头陪他们喝几杯酒,忙完就回来。”
说完这话,他想起她是在温朔的胁迫之下不情不愿地嫁过来的,自己这么说,难免有“急色”的嫌疑,担心吓着她,又补了一句:“若是乏累,便早些歇息,不必等我。”
絮娘感念于他的体贴,柔声答应着,叮嘱道:“那你少喝些。”
伏陵跟吃了蜜一样,晕晕乎乎地往外走了几步,又折转回来,挑起她的盖头,道:“你也不用这么端坐着,且松散松散……”
话音戛然而止,他呆愣愣地看着他如花似玉的新娘子,好半晌回不过神。
絮娘的玉脸渐渐涨红,不自在地胡乱绞着帕子,实在被他盯得受不住,小声嗔道:“快去吧。”
伏陵这才如梦方醒,“哦”了一声,一步三回头地离开新房。
平日里同生共死的兄弟们这会儿心里憋着火气,铆着劲儿灌伏陵喝酒,还撺掇其他人过来敬他。
伏陵不知道怎么回绝他们,老老实实喝了十几杯,酒意上涌,红晕染红了整张俊俏的面孔,一路往脖颈底下蔓延。
他的眼前出现重影,看不清人,拿着酒杯的手也开始发抖,满脑子念着絮娘,趴在桌上休息。
“这小子,酒量也太差了吧?”耳边传来伏阱的声音。
“算了算了,咱们散了吧,明儿个还得陪着大哥巡视边防呢。”伏阵不无羡慕地摸了摸他身上的喜服,又扯扯红彤彤的绣球。
“你们先走,我送老七回去。”伏阡将他一条胳膊架在肩上,和他们挥手作别。
路上,伏阡回头看了眼伏陵通红的耳朵尖,似是知道他还清醒,低声说了句:“阿陵,别怪兄弟们难为你,大家心里不好受。”
伏陵勉强站稳身子,几乎飘到云巅的心渐渐落下,低头看着脚尖,道:“我明白。”
大家都泡在血海里,他却一个人爬到了岸上。
难以言喻的幸福,在这种鲜明的对照下,变得有些罪恶。
“可大家也替你高兴。”伏阡不忍扫兴,觑着左右无人,说了几句真心话,“说句不中听的,咱们这种给大人物垫脚挡刀的小角色,天生的贱命,哪敢奢望过上普通人的小日子呢?你运道好,娶了个知冷知热的好娘子,我们看见开了这个先例,心里也觉得有了点儿盼头,往后的事情,谁又说得准呢?”
他用力拍了拍伏陵的肩膀,笑道:“你别想那么多,替兄弟们争口气,快活几日算几日。”
伏陵回到新房的时候,絮娘还乖乖坐在床边等他。
桌上温着热茶,浴桶里盛满热水,她不嫌他身上酒气浓重,主动走过来为他宽衣。
脱到只剩中衣的时候,一双玉手变得有些僵硬,她垂着头,披散下来的青丝溜出一缕,散在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