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步停下,柳回笙的喉管硬得发疼,声音低闷:
“走不动了。”
赵与本是沉默的,手指抬起又落下,最终还是握住柳回笙的胳膊,拉她到旁边半人高的花台坐下:
“歇会儿。”
于是,柳回笙便像一个木偶娃娃一样被她拉着坐下。双手撑在身体两侧,眼睛盯着地面,不言不语。
赵与知道她如此的原因,心里不轻不重地揪了一下,疼得喉咙底一颤。
“那边有贩卖机,我去买点喝的。”
柳回笙没有说话,她便跑去买了一瓶冰糖雪梨和一瓶东方树叶。一个是现在最喜欢喝的,一个是当年最喜欢喝的。先把东方树叶拧开,递到柳回笙面前,不喝。又把冰糖雪梨拧开,递到面前,还是不喝。就像一只看不见听不见的布娃娃,顶着心口的一个大破洞,赵与心疼得肝颤,却找不到针线,帮她缝起来。
“阿笙。”
笨拙地唤她,一时间,仿佛又回到当年,那个乖乖巧巧跟在柳回笙尾巴后面的赵与。
“那是过去的事情了。”
那个深秋阴雨的深巷,赵与蹲在濡湿的石砖堆旁,手背流血,脸颊红肿,满身泥泞。阴凉的雨顺着校服落进领口,顺着后颈一汩一汩流下,将她内里浸得冰凉。
那时的世界是灰色的,云彩、路标牌、街灯,都闪烁着蒙着灰尘的光,照着街上行走的路人,就像一个一个行走的墨水瓶。
忽然,视野里多了一双圆头皮鞋,停在她面前,血一样的红色。
仰头,一张好看到散发圣光的面孔映入眼帘。
“一直淋雨的话,长不高哦。”
那是当年的柳回笙,年轻、孤傲、善良,在充满灰烬和硝烟的深巷里,替她撑了一把伞。
柳回笙拥有惊人的侧写天赋。看到受害人身上伤痕的走向就能想象出行凶的过程,看一眼凶手的房间就能推测出性格和外貌,甚至在看小说时,可以通过小说里的文字描绘出作者的画像。
这样的天赋让她可以精准地捕捉嫌疑人的情绪。却也让她倍加感受当事人的痛苦,设身处地,感同身受。
通常而言,感受的传递是淡化的。经受十成的痛,说出来变成七成,旁听者只能感受三成。
而柳回笙,却能感受三十成。
这是上帝赐给她的福,也是她的孽。
对孔欣,对赵与,她会在午夜梦回的夜里看到一个纤瘦的女孩被人群殴打,会听到尖锐刺耳的叫嚣,甚至,会感受到滚烫的鲜血飞溅到脸上。
呼呼
高大茂密的水杉大道耸立成一个对流口,傍晚的风肆意拂来,声势浩大。
风声中,柳回笙垂着头,垂落的发丝被风吹拂地反复鞭笞好看的面孔。
“赵与,我没有伞了。”
她说。
赵与蹲下,将她散开的鞋带重新绑好,说:
“一次就够了。”
那样的伞,一辈子撑一次就够了。
够治愈整个人生了。
柳回笙苦笑,静静看着赵与将她的鞋带绑成牢固的伊恩结,视野模糊了一下,用力隐忍,褪去水雾,清晰之间,是蹲在她身前的蓬松的发顶,乌发微卷,中间的发旋似一颗晶莹的糖果,骤然将柳回笙拉回当年的初遇。
伸手,纤细的手指在路灯的光辉下勾描出油画的色泽,指缝触碰发丝,便似有一股魔力,将手指吸附上去,诱她深陷。
头顶传来久违的触碰,酥酥麻麻,悸动从头皮蔓延到全身,再从皮肤的毛孔渗入血液,漫入骨髓。
她乖巧蹲着,抬头,头顶的手没有撤离,她也没反抗,只如乖顺边牧,等着主人发号施令。
“背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