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与无措地抬了两下手,重重落回大腿外侧,衣摆因此晃荡。

“就是,没穿过,不知道怎么样。”

她生涩地解释。

柳回笙往前一步,替她将后颈的衣领翻了出来,顺着翻领的纹路抚摸到前襟,将衣领拢了拢,满眸星辰:

“还不错。”

那件大衣终是买了。

跟赵与平日的风格差别甚大,永远也不可能穿去警局,或者出去办案。

但没关系,可以经常跟柳回笙出来,那样就不突兀了。

秋天的季节颇好,风动带着心动。

喜欢,是对一个人心动。

爱,是对一个人反复心动。

欧阳镜住在蓊城市郊的一处小别墅里,装修风格颇为日式,青石板路的尽头是木板搭建的檐廊。秋天一到,树叶飘飘落下,三分破败,七分凄美。

抵达时,一青年女人正跪坐在檐廊下,大腿上卧着一只小猫,旁边一只医药箱,镊子夹着酒精棉球给小猫前爪处理伤口。

那是欧阳镜的女儿,贾书华。

“飞姐。”

看到来人,贾书华欣然起身,将包扎一半的小猫放上坐垫,穿鞋迎了出来。

“怎么来也不提前说一声?我收拾一下啊。”

她是短发,长度到肩膀的样子,发尾整齐,身上一件宽松亚麻上衣,下面一条灰色阔腿裤,居家闲散的穿搭,看起来很舒服。

赵与神色轻快地朝她点头:“来看看老师,不想太打扰你们,就没提前说。老师在么?”

贾书华接过她手里的滋补品:“在的,妈妈先前还说,你的案子破了,这两天应该会来。让我准备好你喜欢吃的水果。”

“老师太费心了。”

“没有,应该的。你是妈妈最喜欢的学生,我的工作也多亏你帮忙。以后”

说到一半,停住,目光无法忽视一开始就跟在赵与身后的好看的女人,谨慎地问:

“这位是?”

赵与往旁边一步,让柳回笙上前来,介绍道:

“柳回笙,我们分局的侧写师,上次来过的,你忘了?”

贾书华迟疑地挤出一个笑:“噢,想起来了,是上次的美女姐姐。”

柳回笙莞尔一笑:“你好。”

贾书华点了下头:“你好,我叫贾书华。那个......你们今天来,是......”

赵与说:“老师上次帮了我们大忙,特地来登门道谢。”

贾书华埋怨地拍了她一下:“干嘛这么客气?”

赵与说:“要的,师恩似海。”

贾书华说:“妈妈也没把你当外人啊,对你这个学生比对我这个女儿还要好。之前还有人开玩笑,说妈妈想把你招进门做女婿呢。”

如果说前面不自然地自我介绍,和看向自己透着敌意的眼神,柳回笙可以理解为自作多情。那么,这句“想把你招进门做女婿”,便是明晃晃的暗示。

可能她平常也会这样含沙射影,可能因为看到了柳回笙,产生危机感后有意为之。

总之,无论如何,柳回笙清晰感觉到,这个屋子里,有人惦记赵与。

赵与委婉拒绝:“别听他们瞎说。你要是想找对象了,我从我们分局挑好的介绍给你。”

贾书华挑眉:“还有比你更好的警察啊?”

“当然,英雄辈出。”

“好,那到时候让你帮我介绍,可不许偷懒哦。”

“没问题。”

“话说回来,今天这件外套不错,以前就跟你说过,你穿蓝色肯定好看,给你买了你也不穿。现在怎么了?终于肯换风格啦?”

柳回笙本打算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