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章(1 / 2)

我和我哥虽然没有经过专业的训练,也从来没有进过这么正规的轮滑的小群体,但是我们技术都是没得说的。

毕竟放学路上滑了好几年,想不顺溜都难。那些所谓的技巧花样我们都用那些来跨过曾经路上的阻碍物,可谓是相当强悍,比那些规规矩矩教的强多了。

我和我哥跟着scenic社团在街头刷街,路上还碰到了一群骑自行车的小队。

那个自行车的领队向我吹口哨,阳光下他的肌肉倒是显得很饱满,但我没看清他的脸。我哥阴沉沉地把我一把拉过去,然后他就开始对我哥吹口哨。

滑的时候我居然完全忘记了我脚踝的旧伤,这么看来它真得完全好了。如果不是我哥一路上小心翼翼地盯着我并且问我,我都忘了脚踝关节有伤这事。

我们一波炸街小伙在街道呼啸而过,道路两旁栽满了法国梧桐,那些叶子有黄有绿,掉在我们经过的路面侧边的凹槽里,像是两条竖着的黄色减速带。

那些轮滑鞋的轮子不经意间踩过那些枯黄或是半枯黄的树叶,偶尔将一两片叶子带到空中飞旋起来,然后触碰到旁边的涂鸦墙上,像是用轮子借助空气在给墙作画一样。

运动给人带来新生的错觉,那种使器官从内而外感受到燃烧的滋味,充斥使大脑惴惴不安的时间,让那些焦虑那一刻不复存在。可我又开始发疯,我一想到我哥为了我而竭力想过的这些方法和思绪,我就又忍不住伤感。

夏季的末尾迎来了非常盛大的末伏,世界热的像是浸泡在烧开的水中,将冰块放到空气中都会发出滋滋作响的灼烤声。

在这样酷暑难当的日子里,我哥带我去海拔超过一千米的山上爬山。

我确实不喜欢夏天,但是夏末不算,因为那种即将迎来秋天的日子给人一种期待,我总觉得那是不属于夏天的另一种季节形式的存在。

我带上了我的小鲸鱼水杯,我哥从他的某一件品牌衣服上抽出一个装饰用的软带充当我水杯的带子,那我就可以把它挎在身上,想喝的时候随时拿起来喝一口。

走的前一天我在商店里看到一些贴纸,于是便买了一版给我的水杯贴上了一些金色的图案。它现在看起来就像是有我的特殊标记一样闪闪发光,我对此很是满意。

去的前一天又下了雨,却在第二天迅速放晴。

光线不是那种非常晴朗的日光,而是那种带着微微惨暮的白光。山林空气很清新,头顶不时传来清脆灵动的鸟叫声,身处其间能体会到像是嘴里含了十粒薄荷糖那样的清凉。从嗓子眼里充斥到肺里的清爽,过度饱满新鲜的氧气让人说话都有些恍惚。

我和我哥两个人一鼓作气爬到了山顶,然后两个人都躺在山顶的石头上休息。

山间清爽的风吹过我们的额头,我突然想到了在阿利斯监狱的图书馆天台上吹风的情景,但是现在和那时候心境完全不一样。

我坐起来看着远处苍翠欲滴无边无际的森林,感觉自己的脚也变成了树木生根了一样。

我哥出两块面包,给我递了一块,他看着我边啃边说:

“来这里,那些电视里都要喊一下的。”

我朝他挑了挑眉,但又觉得他说得十分有道理,于是站起来,朝远处的山大声喊:

“林屿清和林远珩永远在一起”

那回声像是摇坠在空中的风铃,那声音扩送到很远的地方。我哥坐在地上侧头笑着看着我,然后把手里的东西放下,也朝着远山喊:

“林屿清,我老婆!”

我看了他一眼:

“真俗。”

“俗的好,我就喜欢俗的。”

我哥笑眯眯地看着我,那眼神滚烫得像那末伏的天气一样。我们站在山顶的岩石上,在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