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用药这种事情,我不是第一次遇到了,说实话只要不是对身体影响很大的,我都不是很在意。看来我错怪了我的新器官,它并不贪婪,全部责任在于药物。我心很大,趁陈谨忱不注意又摸了摸他的毛衣:“那就行……你穿这种风格的衣服挺好看的。”
我该怎么描述,看他穿这个的感觉就像是你结婚八年的老婆穿衣风格突然回到了你们恋爱的时候,给人一种穿越时空的惊艳。
这个比喻不太严谨,毕竟陈谨忱不是我老婆,但大致可以类比。
陈谨忱比我更在意被下药的事,他蹙眉,并没有理我的打岔,说:“酒店的监控我已经让人去调了,您使用过的餐具都会送去化验”
“好的好的好的。”我打断他的汇报,说,“下午的工作什么时候开始?”
工作状态的我暂时顾不上其他事情,譬如给洛棠送礼物。我对金钱有一种不可理喻的渴望,这大概源于我物质生活匮乏的童年,我自从踏入商场就学会疯狂的攫取,榨干每个人每一分每一毫的价值。
这就是为什么我会在剧情结尾走投无路的时候去做不能做的生意,签下协助贩毒的合同。
陈谨忱的担忧很正确,我沉浸在工作中无暇顾及其他,忙碌的日子一直持续,持续到那天我去江边晨跑。
我遇到了一只很帅气的德牧,还有他不善的主人。
晏云杉锋利的眉目肃杀如秋风,全黑运动服严丝合缝,拉链拉到最顶上。深秋的背景色是灰白,他金属拉链之上的脖颈与面庞毫无血色,眉眼沉郁浓墨,这幅缺红少绿的白描画的所有着色都汇聚在他艳红的唇上,如若凋落在秋日里的一瓣玫瑰。
他在当街恃靓行凶,当然,他的表情也很凶,凶的像是随时能掏出枪把我崩了。
我对他招招手当作打招呼,他牵着的德牧忠实地蹲守在他身边,警惕地看着我。
这场景莫名熟悉,但我没有证据。
我对小狗总是有一种莫名的好感,于是我旁若无人地蹲下来,开始嘬嘬嘬。
德牧的眼睛亮起来,狗尾巴也开始摇晃,明显地跃跃欲试,但他的主人死死牵着他,甚至轻叱了一声。
德牧立刻收了动作,乖乖坐好,晏云杉眉梢粘着冰霜,睫羽像是拢着的乌云:“连我的狗都要骗走。”
我无辜瞪眼:“没有啊,我只是和它打个招呼。”
墨蓝如深海的眼波流转,晏云杉甩我一个白眼,说:“它很有良心,也很忠诚,只认我一个主人,不会因为一点小恩小惠小把戏就跟你走的。”
晏云杉很久没对我翻白眼了,这让我觉得他很熟悉,他以前对我不满的时候也会这样,翻个白眼阴阳怪气,但我很喜欢。他可爱的冷脸也一样,我就喜欢贴他,然后巴巴地甩尾巴,在这一刻我的喜爱卷土重来。
我笑起来,露出的右脸的单边酒窝,说:“小狗本来就很忠诚,我没想骗走,我也骗不走它,我只是觉得它长得很帅,我可以摸摸它吗?”
我一直很想养狗,我哥不同意,他说家里有一只就够了,再多他养不过来。我怀疑他在说我,我质问他的时候他只是笑,胡噜我的头发,把我为了耍帅搞的刘海弄的一团糟。
“呵。”晏云杉红唇间发出冷笑,“谁知道呢。”
“有的狗一根火腿肠就骗走了,不拴绳就往外跑。”
德牧威风凛凛的站在晏云杉身边,丝毫不知道他的主人正在质疑他的忠诚,我暗暗为它打抱不平,想摸摸它的头安慰它。
我伸出的爪子被晏云杉打开,晏云杉居高临下瞪着我:“脏爪子别碰我的狗。”
我操,他骂我。
又凶又烦,但无伤大雅,不知道为什么我想他再骂几句。
对一些人,我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