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身边,生活平凡又美好。

余颂抱着怀里的小孩,闭上眼睛轻轻唱着。身后的山川拥抱着他,把他当作亲爱的孩子一样,让他在这片土地上绽放出一种别样的美丽。

――我亲爱的,我亲爱的,我将热恋献给你,我将忠贞永珍藏

那森沉迷在这种时刻里。抱着孩童的少年平白无故多出一种自然的母性,像青涩的圣母向世间播撒爱意,连一棵草都会被他温柔以待,以至于天空会嫉妒,因为它不能被那样一双柔软的手所触碰。

顿珠眨着眼睛转头,当他看见那森,张大嘴巴喊了声:“阿古!”

余颂迅速转过头,刚刚脸上的安详荡然无存,表情飞快地从微微的窘迫,变得冷静,最后是强勾起来的一点笑意。

这个人在怕我。那森如此确定这个事实,他慢慢地靠近余颂,当他的手抚摸上对方的脸时,余颂微微偏头,将整个侧脸贴上对方的掌心,嘴唇划过掌根的茧子。

很轻易的,那森心里的任何不愉快,就被这个动作给彻底消解了。

第13章 独处的时光

婚服穿起来很复杂,必须要其他人辅助帮忙才能穿上。那森叫来了侄女,帮着余颂大致套上试了试,又检查过后发现没什么大问题,便这么把婚服定了下来。

小侄女走的时候顺便牵走了顿珠,男孩摆着软小的手掌跟两人告别,临走时还在余颂脸上落下一个啵啵。余颂目送着他离去,看不见影子了才重新坐回客厅。

那森正把早上现杀的羊肉拿出来处理。今天他负责做晚饭,两个弟弟一大早就分别去镇子里采购了婚礼当天需要用的东西,现在还忙着跟亲戚们一起和面切菜,为之后招待全村人的吃食提前做准备。

那森现在就剩下用糌粑制作多玛这一项工作,多玛捏成后会放在佛堂供奉,以求新婚生活幸福美满。他是宁玛,不能做太多体力活,所以有大把的时间跟余颂单独相处。

离晚餐时间还有一会儿。那森看了眼余颂,发现对方也像是有些无聊的样子,正拿着白玛送给他的香囊,用手指描画印在上边的纹样。

他注意到那森在看自己,便抬起头看了回去。

那森在脑子里仔细想了想他们小时候为数不多的娱乐活动,试着挑了个不怎么累也比较有趣的:“你射过箭吗?”

余颂没品出他这句话背后的意思,只眨了眨眼,懵懂地发出疑惑的短促音节。

他们走了十多分钟,来到一片荒地,那森钻进帐篷跟长辈打好招呼,随后背着一把竹片做的弓和数十支箭走出,他带着余颂走到附近的露天靶场,用不纯熟的汉语为人解释规则。

“这叫碧秀,我们经常在庆祝节日或者农闲时举行这个比赛。前面这个叫夏巴,夏巴前面吊在绳子上的东西叫本。如果你能射到本的红色区域得两分,黑色的得一分。”

眼前的东西由两部分组成,夏巴就是背后的靶围,是用来阻挡箭朝后飞远的,一般都是用鹿皮制作,手工缝制花纹,颜色由黑白或青红组成。

本就是靶心。碧秀用的靶心是皮革制作的,用三圈环形组成,比手大不了太多。这种靶对射箭人的眼手和谐的能力要求很高,方向控制必须要很精确,才能射中目标。

那森大概给人介绍完基本信息,就开始教人射箭,他知道汉人很多不会从小玩这个,于是便像长辈教导三四岁小孩一样很仔细地给他拆分动作,从零一点点开始。

“两只脚分开,与肩同宽,”那森给人示范站姿,“不要抬下巴。”

余颂身体僵硬,整个背绷得很直,像在老师面前挨训的学生。那森轻轻笑了声,凑近人手摸着余颂的肩膀,指头划过嵴背骨戳了下。

“不是这里用力,肩膀要稍微放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