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森觉得他迷茫的模样很可爱,一边关注着周围的情况,又对于谈话内容很不安,所以只能悄悄注意着所有人的表情。

洛桑顺着大哥的视线看过去,他望着有些局促的余颂,停下手里的动作说:“你要不要过来看看?”

余颂疑惑:“看什么?”

洛桑的笑容渐深,却不说话。余颂心里的好奇还是占了上风,便试着走了过去。

被半边墙跟前厅隔开的空间算洛桑的一个艺术角,墙上挂满大小不同的画,还有绘画和做工需要用的工具。余颂第一次往这边来,忍不住向四周看来看去。

他知道洛桑是个很有艺术细胞的人,但拿出去卖的东西不免沾染商业性,而这个空间里的很多作品形状怪异,颜色也用得乱七八糟,好像做出这些成品的主人并不想让它们被欣赏,而仅仅只是想抒发自己的一种表达欲。

洛桑看余颂走近,从工作台上拿下两片白色的圆片,放在人手心里。

洛桑很认真地问:“好看吗?”

“好看,”余颂诚实地说,他掂了掂重量,又把它们还了回去,“比看起来重。”

“戴在头上你觉得怎么样?”

“可能会有点不习惯吧,这是这边人都会戴的装束吗?”余颂问。

洛桑笑而不语,故意卖关子。

萨杰在旁边乐了,觉得他这汉人哥哥什么都不懂的样子真叫人想逗他,好心解释:“这是海螺片,有些婚后的妇女会在头上串辫子戴这个,除此之外也会戴蜜蜡和绿松石。”

一提到结婚,余颂又不免紧张起来。萨杰还继续补充:“男方家里要给新娘亲手做头饰,刚刚那对是我二哥亲手给你打的。”

承了这份他本不想承的情意,余颂没法毫无芥蒂地说谢谢,只能推脱:“我头发短,戴不上的。“

萨杰用手摸了摸他发尾,满不在乎地说:“这有什么,头发慢慢的不就留长了嘛――对了,大哥,你什么时候去见尊者们问好婚期啊?”

“明天。”

余颂转过头,那森正坐在垫子上翻书,头也不抬地继续说:”婚期定下后记得给亲戚们打个电话,免得到时候我们突然过去,他们没点心理准备。”

两个弟弟都应声说好。余颂反应了好一会儿,才说:“我们是要去别的地方吗?”

“对,去曲县,“洛桑告诉他,“我们家的很多人都不习惯在城里,既然要结婚,那当然得在长辈的注视下完成仪式。”

西部本土民族的婚礼很复杂,按理来说来来去去要举行三天,但那森是宁玛,他们本来也想去繁从简,所以婚礼只会在简单举办一下。这对于余颂来说算得上是很好的消息,他可不想热热闹闹得被当做新娘,更不想陪笑陪好几天。

“那既然你们的家人在曲县,为什么还要跑到拉城来呢?”余颂很不理解。他听萨杰说他们小时候过得有些艰苦,如果在长辈的照拂下,大可不必如此。

洛桑说:“我们爸妈去世的时候大哥早被选中做了宁玛,需要每日进寺庙修行,我跟萨杰都不想抛下大哥单独回去,所以就一直留了下来。”

看来他们三兄弟的关系真的很紧密――而这就是为什么他们愿意共同分享一个爱人的原因吗?关系好到连这种私有关系都要变成共有?

余颂不知道他们具体的想法,也不愿再问,对他来说,反正事情已经定下,他就只管听从就好。

洛桑用手摸着一串盆栽的叶子,真挚地说:“对我和萨杰来说,拉城比曲县更像我们的家乡,而对大哥来说,拉城是他找到灵魂的地方。所以我们希望你跟我们的未来能在这里度过。”

被那样一双多情的黑曜眼睛注视,余颂反而被压得喘不过来气,他不习惯被这种单方面的爱意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