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丝散落擦净口脂的模样。

沈迢一烫,又恼又羞,逃避似的连忙转头也不回答。

少年半束的发披在背上一动不动,衬出纤瘦动人的线条。

每寸明盛都知道,那里的肌肤阴影会打在何处。

明盛轻轻地,像是在帮不知如何是好的沈迢解释,也不叫舅兄这个恼人的称呼了:“是我唐突了,忘记幼光与稚月轮流养在老太太身边,互相错开也未曾见过几面。”

经受书院定时定点的授课,已经让性子疲懒的沈迢觉得度日勉强。

更别提还有个今时不同往日的明盛在。

他因为现状身份,既不能像以前那样跟明盛说话,又不气恼这人怎么还没认出自己。

沈迢不如周围的人心里充满弯弯道道,来太学院上学还没学到与人相交的寻常心性。

在他的想法里,他现在算是明盛的舅兄,就算被认出来,明盛也不应该像以前那样拿嫁人欺负自己了。

于是一想起来,果然是气鼓鼓的,钟声一敲,回学舍的步子都跑得快了些。

不过回到学舍,沈迢似乎更无处可躲了,他便叫带来的仆从快些打热水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