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姿的确爱狗,但她知道冯乐儿更爱。
因为她做了功课,杜宾犬 Wolfgang 是被冯乐儿领养的,不良习惯很难纠正,爱爆冲更爱偷吃;也因为她做了计划,比如安排助理也来喝下午茶,在邻桌放下一板混入牛肉、香气逼人的朱古力。
付出鲜血,换来交情。
生日派对临近尾声,万姿终于翘首盼得冯乐儿到场。她今年已过五十,是礼数周到的老派港人,早就先让随行人员送来礼物
几箱包装雍容的红酒,来自于她名下的酒庄。
品质极好,只送不卖,但酒标写什么并不重要,本身更像某种被她认可的准入印章
欢迎来到我的世界。
于是万姿按捺喜悦,立刻开了一支,擎着玻璃杯,亲自去酒店大堂迎接贵客。
“谢谢 Fiona 姐。”一见冯乐儿就笑,她指了指手中酒,“您好会挑礼物,知道我爱喝。”
“这算什么礼物呢,下次直接来我们会所喝啊。”接过杯子,冯乐儿任由万姿搀住手臂,“我请的侍酒师都好年轻的,个个靓仔,还会做 SPA 哦。”
又附在她耳边低语,微微一挑眉:“怎么样,今晚给你安排一个?”
“这怎么好意思呢阿姐!”
摆出一脸害羞,万姿这表情几乎是彩衣娱亲式的,谁叫在她眼里,衣食父母就是父母。
不,比父母还亲。
微微躬身,她笑容可掬地,双手并用去敬冯乐儿酒。
“来阿姐,我们先喝。”
饮尽一支酒,万姿伺候了冯乐儿半小时。聊酒,表,包,新闻,男人,就是没讲公事。
但万姿不着急,做生意不在于锱铢必较的一朝一夕,而在于培养感情,水滴石穿。她生日请冯乐儿,人家肯来道喜,本就是一种契机。
“你酒量很好,有机会再一起喝酒,我认真的。”最后,冯乐儿说。
有这句话,这重金砸的生日派对就没白办。万姿的唇角今天就没掉下来过,此刻更是勾到了最高
“阿姐叫我,我一定去。”
然而,她并没有高兴多久。
送走冯乐儿,万姿的高度紧绷神经略微一松,本想稍作休息,只见远处走来一个人。
“生日快乐。”
那人仍是那副模样,容貌清秀,肤白瘦削,戴金丝边眼镜,一身考究西装。
与她轻轻碰杯,腕间一枚限量版的奢牌手表璀璨发亮。
好不容易送走一尊佛,怎么又来一尊。
万姿再怎么腹诽,并不妨碍她笑容款款:“谢谢丁总。”
以前她从不这么叫他,只拖着缠绵长音,叫他“BB”。
万姿认识前男友丁竞诚的经过,像本地摊上卖的三流烂俗言情小说。
七年前,她在香港中文大学读大一,做学院刊物记者;而他作为礼裕基建有限公司的总经理,接受她的采访。
采着采着,他就开始追求她了。一开始万姿不是没有迟疑,一来丁竞诚比她大十岁,二来从相貌到事业再到性格,这人好得不似真实。
甚至初夜那晚,他都极尽温柔。光是让她放松的前戏,就花了四十分钟。
后来万姿才懂,某种药物的起效时间,恰恰是四十分钟。
他硬不起来。
万姿跟丁竞诚交往七年,正常做爱不超过十次,到后来连药物都基本不管用。更多时候,只有她一个人欲仙欲死,而他在旁边静静地看着。
七年间,他看遍了香港名医。到后来万姿都开始可怜他,这个男人跟言情小说男主角一样完美,怎么会摊上这种问题。
当一个女人开始怜悯伴侣,看清他的无能无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