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抱着父亲的胳膊,缩在角落里偷看结伴的狼群。草原的夜空明彻如昼,星子透亮似水,即使不着灯,岑拒霜也能看清在浅草间飞驰的狼群。
她一眼便认出了立于群首的头狼。不似传闻里形如恶煞,头狼凶猛彪悍,引领着狼群捕食猎物,既英武又强大。父亲告诉她,头狼是整个狼群的核心,它肩负着保护和领导族群的责任,可以说狼群的团结皆是头狼主导之下才会有的。
头狼也不会蠢到带着狼群主动攻击人的居所,除非它们被逼到绝境,难以生存,否则像什么叼走小孩的故事,是不会发生的。
父亲还摸着她的头说,有时候,与野兽为邻的草原往往比尽是人所在的地界更安宁。
自那时起,岑拒霜对狼这样危险而英武的动物少了几分畏惧,多了分欣赏。
当然,这样的欣赏是保持在安全距离的前提下。
此番太子近在咫尺,她生出一种奇妙的感觉,那只头狼似是乖巧地俯在了她身前,任由她细看。岑拒霜鬼使神差地伸出尚是能够活动的左手,摸了摸太子的额头,还往着他如墨的乌发顺手向后捋了捋。
却是右手手心倏地传来利齿啃咬的刺痛,岑拒霜疼得吸了口冷气,当即抽回了左手。
便听太子的嗓音怪异,“你活得不耐烦了?”
岑拒霜陡然回过神来,她蜷起左手指尖,讪讪笑了笑,“殿下的额头上有脏东西……臣女帮您弄干净了。”
她按捺住骤然加剧的心跳,自己定是疯了,她怎么敢去摸太子的头的?
不远处,玄序抱着剑瞄了眼,紧忙回过头。
他眼皮狂跳,这若是换了旁人,都等不到殿下发问,就已经人手分离了。
好在太子似乎没有计较她的冒犯,岑拒霜见他松了口气,手心的伤也不再疼痛,余有的感官剩下了磨人的滚烫,像是整只手被放在了高温难耐的火炉里,还有他以舌缓缓逗留在她伤口湿黏痕迹,反复舔来舔去的感觉迟迟不散。
她尚未从这感官里挣脱出来,又见他的指节缘着她的手腕往上,还没等她看清,太子已是拽着她的衣袖猛地撕下一截,他捻着撕扯下的长条缎子,三下五除二地便将她的手心包扎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