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大风刚刚刮过风,天空澄净。
沙邑座落于边境,临近大漠,因设有最靠北的互市而闻名。这是一个不小的城邑,内地的各色货物和外族的特产,每日源源不断地从各处城门运送进来,又运送出去。这城邑由汉人管理,却囊括着各色人等,汉人、匈奴人、羯人、羌人、氐人……甚至遥远的身毒人,都能在这里见到。
初华穿着一身胡人少年的衣服,跟着元煜等人,骑着骆驼,扮作商旅的模样,在沙邑的城门前等了好一会,那守门的军士才验完了文牍,放他们入城。
街道上,人来人往。各处街道皆商铺林立,大小买卖都有,熙熙攘攘,人口之繁盛,让初华咋舌。
“原来这就是互市。”她好奇地看着路旁一个吹笛子让毒蛇起舞的人,片刻,又转向一队豪华商旅,骆驼上满载着货物,还坐着几位浑身金灿灿的胡姬,轻纱掩面,香气夺人,露出一双漂亮的大眼睛。
“那是要卖到中原去的舞伎,”田彬难得遇到有个什么都不懂的人,跟她并排走着。叽叽喳喳,“中原里的富户如今喜欢养一两个胡旋舞跳得好的胡姬,宴会请客,倍有面子。”
“那肉也不错!”初华又盯着街边一处热闹的食肆,门口,一直整羊放在炭火上烤着,一个光着膀子的健硕胡人正在给客人割羊肉,刀子使得漂亮,教人看着便想流口水。
“那可是这边最负盛名的美食,”田彬笑嘻嘻,“等会安顿下来,我等也去吃些。”
初华心花怒放,看看坐在马上的元煜,他贴了一脸络腮胡子,穿着宽松的衣袍,还缠着头巾,看上去,就是个常年行走的商人。
先前看到他装扮成这副模样的时候,初华就有些佩服。这个朔北王,真是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一点顾忌都没有。
“为什么殿下要扮成商旅?”初华不解地问,“他是朔北王,直接过来不就是了?”
田彬一副“这你就不懂了吧”的神色,不答却问,“你可曾发现,这里没有朔北军的军士?”
初华四周看了看,的确,无论是城门查验文书的,还是街上巡视的,都不是朔北军的军士,服色并不一样。
田彬道:“沙邑有沙邑都督府,自设府兵。朔北军不驻此处,便不是殿下的地盘,殿下不过来此看看,要是顶着朔北王的头衔,那可就两样了。”
初华点点头,又问,“此处既然在朔北,为何不让朔北军驻此处?”
“啧,你可知晓这互市每年税前能收多少?自从殿下来了朔北,这里就没打过仗,朝廷这不是防着殿下分钱么……”
初华想到皇帝那副模样,不禁讪然。这两兄弟,在算计别人的方面,倒是实打实是一家子。
“还有一事。”初华想了想,问,“殿下来这里,要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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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邑以市而生,故并不似内地一般,日落之后即闭市。
太阳在天边落下,夜幕降临,各处商铺虽关门闭户啊,食肆酒楼却灯笼高挂,风中飘扬着乐声和食物的香气。
城中最好的伎馆,在沙邑的北边,叫琉璃馆。此时,灯火通明,虽不算得门庭若市,来往者却都是衣锦饰金的富贵之人。
鸨母高氏是个半老美妇,在馆中迎来送往,一双精明的眼睛,能在看到人的片刻分辨出身家如何。
门外传来仆人热情的声音,高氏听得语气,忙出门去,看到来者,即刻笑靥如花。
“安公子!”她迎上去,热情道,“您可来了,上次别过,妾这盼星星盼月亮,数着日子过了好几月呢!”
被称为安公子的人,衣装贵气,左耳上的耳环镶嵌着一颗硕大的红宝石,从衣服到指环再到皮靴,皆是宝光四溢。难能可贵的是,他是一个年轻的胡人,生着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