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0章(2 / 2)

盲灯 唐君恩阮里红 2293 字 2个月前

装,是她还算擅长的事。

粟和就知道是这样,“那是不是说,除非他活过来,否则你都不会好了?”

温火其实已经找到了另外治疗她失眠的办法,只是发生了那么多事,她不想治了。

粟和见她不答,也不问了,“本来我很恨那个害死他的人,可当我不考虑后果、不计较未来的爱上红姐,我发现那个人好像也没错,他只是不喜欢粟敌而已,是粟敌太偏激。”

温火喝完一杯水,这一晚上想了好多以前的事,她想让脑子歇会了,准备回房了。

粟和喊住她,“你想知道间接害死粟敌的人是谁吗?”

温火不想知道:“已经过去很久了,知道了我会想太多。我没精力想了。”

粟和就没说,看着温火回了房。

也好,他也不知道该怎么告诉温火,那个让粟敌以死来证明他的爱如此炽烈的人,就是现在跟她纠缠不清的沈诚。

粟敌喜欢物理,是因为沈诚喜欢物理,所以给温火打开物理大门的,根本就是沈诚。也所以,只有沈诚在身边时,温火才能睡觉,因为他才是源头。

沈诚才是温火人生的方向。

当温火的世界只有黑色时,粟敌把手伸向了她,而给她点灯的,是沈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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ド?`ナ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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粟和把线圈笔记本收起来,从扉页夹层里拿出他跟粟敌,还有温火的合照。似乎从他们父母叫人理解不了的相处开始,他们的人生就注定不会是约定俗成的正常。

所以他喜欢大他很多岁的阮里红,而粟敌喜欢一个男人。

其实说喜欢也不完全正确,粟敌除了学习就只对沈诚感兴趣,他以为那是爱情,这很正常。但事实上,他喜欢的好像只是沈诚身上那股子劲儿。

粟和是知道沈诚这个人的,当时在北约克很出名,约克大学附近无人不知,男、女都想认识他。

加拿大可以说是个多种族混居国家,本来就乱,多伦多几个典型区域,每天都在上演人间炼狱。沈诚那个时候叫Cheng,跟人混战过,也拔刀相助过,总结就是好人、坏人,全都他一人干了。

多伦多黑组织很多,他们搞到枪支弹药很容易,沈诚就活跃在这些组织当中。能看到他用一张冷漠的脸跟所有团伙都处得很好,这首先就是一种魅力。

加上很多人都意想不到,这个花臂,银发,眉钉,疤比牙齿多的男人竟然还是个搞物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