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偏执的时候,他试图找过和迟朔长相相似的替身,但长得再像,只要一开口,他就知道这个人绝不是迟朔。
迟朔是独一无二的,没有人可以替代。
“Fred,你是被这位富有魅力的中国男人迷住了吗?”罗米不擅长中文,说的是英文,喊的也是封隋的英文名。
封隋回过了神,近在眼前的人五官和迟朔分明没有区别,但又似乎天差地别,额前的刘海掀了起来,露出美人尖的发际线,凌厉的眉骨显得鼻梁高挺,眼窝微微凹陷,甲板上立着的白色灯光令他的肤色呈现出白皙到接近苍白病态的质感,唇色深红,像血。
既没有从前倔强不屈的神情,也没有被欺负得畏畏缩缩的样子,
“可能是认出我了吧。”迟朔微微一笑,“我们是高中同学。”
答案尘埃落定。
封隋有一瞬间的恍惚。
“Fred,你不仗义,有这么漂亮的高中同学,我们连照片都没见过,亏我还给你看我高中暗恋的拉拉队长的照片。”罗米假装抱怨道,接着一拍脑袋,转向封隋:“不对,哪里不对,你高中不是在洛杉矶上的吗?”
“我高一在中国S市上学。”封隋用英文回答道。
从前放荡不拘的气质已经从这个男人身上消失得一干二净,他以前的英语老师大概死也想不到有一天这个答题卡都涂不满的人会如此熟练地用英文与人交流。
在参加晚宴之前,他简单刮了一次下巴的胡茬,残余的青碴依旧能看得出来,褪去了少年感后,他给人的感觉更像是一块沥出水的石头。
麦克斯藏起眼里的算计,笑道:“中国古话里有一句,他乡遇故知,形容此情此景再好不过。”
麦克斯的中文和纯种中国人说话没有区别,罗米很是惊叹,连问了几遍麦克斯是哪国人。
“中国人,美国人,美籍中国人,德国人。”罗米道:“my god――我们四个可以去拍奈飞剧了。”
麦克斯已经发现了封隋和迟朔之间氛围的不寻常,只有罗米还在无知无觉地问:“你来中国是为了做生意吗,像我一样?”
“是的。”麦克斯换成了英文:“我在中国出生,母亲离婚后把我带回了德国,长大后我回到了这片故土,中国是个发展还未饱和的国家,比起欧洲从上世纪就开始的严重阶层固化,我认为这里处处是机遇,所以我抓住了机遇,在中国发展,混得还不错。”
罗米卖弄了一句从推特上学来的话:“中国处处是金子。”
“Joker一定能从中国挖掘到金矿。”麦克斯意味深长地道,“外籍身份在中国比较方便,可以做到中国人自己都做不到的事情。”
“yes,我去欧洲玩从未有过在中国这样的体验,中国人民很热情,我没有感受到一点儿歧视。”罗米高兴地和麦克斯碰杯,把杯里的香槟喝了一半,用手肘推了下封隋:“你怎么一句话都不说,虽然我理解你平时也很沉默,但这是社交场合,这样不礼貌。”
罗米用开玩笑的语气说道:“他这人就是这样,不喜欢说话,他是个很神秘的人,像个连环杀手。”
封隋:“……他不擅长比喻,不要误会。”
迟朔收到了麦克斯的眼神示意,向封隋举起手里的高脚杯,“封先生,故人重逢,敬您一杯。”
他的语调淡淡的,没有什么重逢的惊讶或激动,更不像封隋那样明显地呆怔了片刻,复而在眼里掀出惊涛骇浪,生怕别人看不出他对这个老同学的特别心思似的。
当然,在人际关系上神经大条的罗米肯定是看不出的,老奸巨猾如麦克斯,一下子把情况构想了个七七八八。
没人知道麦克斯心里正盘算什么,麦克斯的脸上仍挂着得体的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