忙,但大家一致认为他俩的当务之急是抓紧时间去约会。
退烧药起效后,程家逸的脸色好了许多,在一旁闷咳了几声,也开口道:“赶紧带人走吧,生日不剩几个小时了。”
这是要赶人的意思了,两人不得不从。
冬天天黑得早,不过八九点钟的样子,街上已是深夜光景。
银行和服装店都已经拉下门帘,只有餐馆和音像店还在营业,招牌的灯箱齐刷刷地亮着,黑色大音响不再用电子舞曲吸引路人,改放Beyond的《情人》,面馆煮高汤的大锅还在咕嘟,热气飘出窄小陈旧的门,晕开一团温度。
陈津南喜欢走在北四环的这一片地带,尤其是夜间。
昏暗的光影会模糊掉城市自带的标签,只留下具体的感受,再匹配到相似的记忆。
他会觉得这里像长湾,像油田大院门口的那条街,他和隋陆一同走过无数次。
附近行人很少,牵手也不用回避,陈津南肉眼可见地高兴。他哼着歌,踩在马路牙子上,和隋陆差不多高,一手绑着气球,一手扶着他的胳膊,故意走得一摇一晃,这样隋陆就会搂住他的腰,怕他摔倒。
“这么开心?”隋陆低头看着两个相贴的影子,忍不住勾起唇角,伤口牵起的疼全被忽略,“我本来还担心你会被我吓到。”
“为什么?”
“因为……我和以前不太一样。”
刚好走到路的尽头,陈津南停下来,侧身,懒懒地趴到隋陆肩膀上,拖长了声音说:“你今天是不一样因为穿了西装。”
隋陆笑了笑,托住他的屁股,把他抱到台阶底下,亲昵地蹭着鼻尖,说:“下班之后特意没换,想着你可能会喜欢。”
当然喜欢,陈津南心想。
隋陆穿什么都好看,牛仔外套、风衣、毛衣,他都喜欢,至于穿西装……他第一次见,喜欢之外,还有新鲜感。现在没有别人,终于能专心看一看这样的隋陆,他的眼睛都亮起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