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边人家是个农家乐,田阮和虞惊墨坐游轮游览时偶然发现的,去吃了几顿还不错。就是距离庄园有点远,开车需要半小时,骑行更久一点。
路秋焰打量田阮腿上的护膝,护腕,还有头上的骑行帽,“你现在学骑行了?”
“偶尔锻炼。”田阮说,“虞先生说骑行是有氧运动,对身体好。”
他说着从书包拿出一条骑行裤,“这个给你,不然骑车久了磨得那里疼。”
路秋焰没要,“我早习惯了,不用。”
“行吧,其实这是我给自己准备的,我要是磨得疼,我就半路换上。”
“……”路秋焰竖起大拇指。
说起这个,田阮还有一段囧事。
刚学骑行那会儿,田阮纵然屁股肉多,也经不住那窄窄的坐垫的磨擦,不到两天就疼起来。他不好意思说,洗完澡自己偷偷抹药膏。
结果夫夫运动时虞惊墨发现了。
虞惊墨仔细检查,揪出“罪证”,脸色微沉:“怎么回事?谁给你老虎凳坐了?”
田阮脸蛋通红,“不是的……自行车坐垫太窄了,夹屁股。”
虞惊墨:“……既然这样,为什么还要继续骑?”
田阮振振有词:“我都征服了劳斯莱斯,一辆小小的山地车,我怎么可以被打败?”
这倔脾气让虞惊墨失笑,他问:“你穿骑行裤了吗?”
“?”那时候田阮才知道,初学骑行要穿专门的裤子,才不会夹屁股和磨蛋蛋。
后来护具齐全,田阮倒也习惯了,一星期两三次的骑行是很普遍的。
值得一提的是,自从骑行后田阮的腿部力量得到了锻炼,每次夫夫生活的时候,挂在虞惊墨腰上一个多小时都不会疲累……
于是虞惊墨更加用力。
“你他爸的脸红什么?”路秋焰无语地看着田阮。
田阮骤然回神,干咳一声说:“没什么,就是想到我们结义三兄弟能再次相聚,有些激动。”
路秋焰不置可否,去楼上刷牙洗脸换衣服,“你在楼下坐坐,我马上下来。”
“哦。”
田阮就在楼下转悠一圈,这别墅确实小巧,楼下一厅一厨一卫一卧,加个书房就没了。楼上想来也只有四五间房,养个小猫小狗还是绰绰有余的。
原书里,主角攻受住在一个跃层的大平层,装修高档,养了一狗一猫,倒也温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