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寻等他娘一走远,便站了起来。

他想帮忙捡些柴火,不过这一块儿村里人来得勤,枯枝落叶都被捡得差不多了。他搜罗了一会儿,没捡到柴火,倒找到了一小丛“三月萢”。

这果子不大,红红的一颗颗挂在枝头上,看着格外诱人。它吃起来酸甜可口,对于村里的小娃儿来说,是难得的美食了。

墨寻小时候便爱吃这玩意儿,不过他爹娘不许他上山,他哥哥又忙于学业,只有他顾大哥会在上山打猎的时候留意着这些野果子,摘了带回去给他。

墨寻小心翼翼地摘下三月萢,用折成漏斗状的树叶包起来,放到了自己的竹篮里。忙活完这些,未等多久,卢彩梅便拖着用树藤捆起来的柴火过来了。

两人略作休整后,便起身回家了。

离开文水府城之前,林氏在江广乾的授意下,拿走了林秋他爹娘给他的傍身钱。他们夫妻两个威逼利诱,林秋反抗不得,但也留了个心眼,悄悄给自己留了点儿。

到冬角村后,他买通了林氏雇来的仆妇,让那仆妇替他跑腿,买了做胭脂的原料过来,他悄悄做好胭脂,再托那仆妇的儿子拿去卖。

胭脂价贵,即便他做得不多,一个月才卖一次,得来的钱供他吃喝也绰绰有余了,还能攒下一些。

墨寻嫁到江家后,意外撞破了他做胭脂卖钱的事儿,不仅没去找林氏告状,还想法子给他打掩护,林秋十分领情,两人因此交上了朋友。

林秋性子活泼,来冬角村后不便出门,在家里闷得慌,正好江轻尧忙于学业,少有在家的时候,林秋便常常去找墨寻说话,久而久之,两人关系便更加要好了。

他俩同病相怜,都被江广乾和林氏苛待,很有些惺惺相惜,守望相助的意思。江轻尧有间书房,谁都不让进,只有他和墨寻有钥匙,他去府城后,墨寻便将这书房腾给林秋做胭脂了。

墨寻性子纯良,多次帮助于他,林秋也放下了防备,还将自家做胭脂的手艺教给了墨寻。

他说男人靠不住,让墨寻同他一起做胭脂赚钱,给自己攒些银子傍身。墨寻自然愿意,但只做几次,还没来得及拿去卖,他便被林氏和江广乾害死了。

没想到上辈子没用上,这辈子倒是能拿它赚钱了。

墨寻估摸着林秋如今也已经在做胭脂赚钱了,不过林秋做的是胭脂中比较复杂的胭脂粉和胭脂膏,墨寻想做的是更简单也更便宜的寻胭脂。

林秋的胭脂膏是去县城的胭脂铺子里卖的,卖得贵但成本也高。

墨寻现在没那个本钱,而且他刚做这门营生,不敢托大,做寻胭脂成本能低不少,等赚了银子,再做那些贵价的面脂、口脂来卖好了。

村里的姑娘哥儿爱美的不少,这几年大家都能吃饱饭了,许多哥儿姑娘都有心思打扮自己了,尤其是临近说亲年纪的,更是格外注意自己的形象。

但农家清贫,那些胭脂水粉又实在是昂贵,能用上寻胭脂的人都不多,大多数人只有在成婚那日才能用上一点儿廉价的胭脂。墨寻他堂弟橙哥儿得了一盒山花胭脂,在村里炫耀了好几日,村口的狗都知道他哥哥给他买胭脂了。

墨寻想把胭脂棉的价格定得低些,也允许大家用布和米来换,到时候托货郎在附近的村里或者镇上的巷子里走街串巷的卖,应当不愁没人肯买。

第94章

今日采花十分顺利,还摘到了三月萢,墨寻心里欢喜,即便有些累了,面上还是笑意盈盈的。

不过这好心情没维持多久他们在回来的路上遇到了一位“冤家”。

这位“冤家”名叫“曹春凤”,是村长堂弟的儿媳妇。她们家和墨家倒也没什么深仇大恨,不过是这曹春凤相中了墨意文,想让他当自己女婿,两次托人来探口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