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1 / 2)

“你为什么要变,你凭什么变!”

冷钦宴只是冷冷地看着,紧抿着唇一言不发。

终于,她笑累了,似乎力气也告了罄,委屈与愤怒渐渐消退,一抹无助爬上心头。

她放下手,将被扇肿的左脸对准冷钦宴,眼泪一滴滴滑落。

“哥哥,你不是说过,你最喜欢我的百依百顺么。”

“我听话,我以后都听话,你就别再去找云锦茱了,就我们两个人好不好。”

这一次,冷钦宴终于开了口。

他的声音很稳,不带任何的犹豫,“不好。”

“沅沅,是哥哥错了。哥哥错把对你的怜惜,和自己那可笑的大男子主义,当成爱情。”

当初,他确实喜欢过冷清沅。

冷清沅小时候太柔弱,像一只菟丝花,必须紧紧依附他这棵大树。

等渐渐长大,她又变成一个明媚的小太阳,永远只追逐着他。

而云锦茱是标准的千金大小姐,她向来坚韧自强更有主见,就算后来她家破产,她也没将自己视为唯一的依靠。

这让他的自尊受到了挑战。

更何况,还有后来沅沅的断腿事件。心情的天平,这才不经意地倾斜。

冷清沅的呜咽声骤然哽住,脸色也变得惨白。

那可怜兮兮的模样,像极了从前,每一个相互依偎的夜。

冷钦宴还是心软了下来,眸中涌过无数复杂情绪。

他拍了拍冷清沅的肩,“沅沅,虽然哥哥看清楚了自己的内心,但你永远会是哥哥的好妹妹。”

“至于其他,”他将目光眺向远方,“我真正爱的人是云锦茱,我爱了她二十年,从八岁爱到二十八岁,以后也会继续。”

他一字一顿,仿佛这样,就能完全剖开自己的内心。

说完,他拔了点滴,试图喊助理进来。

这些天,他虽然病着,但对云锦茱的寻找一点儿都没肯松懈。

云锦茱已经从他手中逃过五次,前四次他都能成功找回,这次一定也能。

他如是想着,刚抬起手,又是一口鲜血喷出。

这一次的病症,比以往任何一次都猛烈。

冷清沅几乎吓呆,声音里蕴起无尽的恐慌:“哥,你怎么了!我求你了!你别吓我!”

13

冷氏掌门人病重昏迷。

公司本就缺了主心骨,加之前段时间冷钦宴街边发疯的丑闻沸沸扬扬,集团内部一时间人心惶惶。

虽还不至于立即崩盘,但紧靠几个元老苦苦支撑,也是摇摇欲坠。

但这些,都已经和云锦茱没什么关系了。

几近辗转,她最终来到了荷兰。

就在荷兰最负盛名的阿姆斯特丹大学旁边,开了一家小小的酒吧。

她给自己招了个年轻帅气的小伙子当调酒师。

最喜欢的生活,便是坐在暗处的卡座里,欣赏小伙子调酒的清俊背影。

看着看着,她的目光就有些涣散,似乎陷入了某种回忆里,直到小伙子走到她身边,她才回了过了神。

“姐姐,我就这么好看呀。”

小伙子夺过她手里的酒杯,语气里带着一丝无奈,“都说酒壮怂人胆,你既然喝了也壮不上,那还不如喝点儿别的。”

说着,就送来一杯卡布奇诺。

温热的咖啡飘出缕缕甜香,与酒吧的氛围似乎格格不入。

云锦茱呆愣愣地接过,耳后随即飘出一抹红。

这小子,明明就是知道她生理期痛,特意给准备的。

已经有很多年,没有人在意过她的任何情绪。

冷钦宴曾经短暂地关心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