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他来说比较温和。
地下比赛为了追求刺激,会关闭用于保护大脑的部分选项开关,承受能力一般的很可能比着比着就脑死亡。
沈言报完名后连轴转,成绩还算不错,人气也水涨船高,许多人特意空出时间专门来看他比赛。
可惜的是,沈言越打越菜,喜欢他的那些观众也没办法继续溺爱,啐一口,跑了。
沈言故意的。
搞到差不多够用的钱后,他必须退场。
毕竟是地下,多少沾点黑,要是被人盯上,当成揽财的工具人、摇钱树,那就没意思了。
沈言还完债,留足法尔森新学校的学费和生活费后,还剩了三千块。
正当沈言思考这笔钱的用法时,一只狗替他做出选择。
沈言搬家前,小区楼下有几条流浪狗,他有时候会买点便宜的狗用营养剂,骗它们围过来,自己趁机撸狗。
解压。
其中一个非常之凶狠,从来不吃嗟来之食,对沈言疾言厉色,见面就汪汪叫,一副恨不得把沈言咬死的样子。
沈言尊称它为狗哥。
狗哥很有个性,狗前的它冷酷高傲,狗后的它尾巴摇成螺旋桨,别别扭扭地凑过来让沈言摸摸。
一人一狗达成共识,颇有默契地常在夜中会面,摸完就走。
有点感情,但不多。
所以在这个陌生的城市,看到突然窜出来的狗哥时,沈言是有些惊喜的。
随后惊喜变成了惊吓。
狗哥肚子不知道被哪个挨千刀的划了一道,肠子流在外面,扑到沈言脚下后就不动了。
宠物医院贵得要死,这三千连检查都不够,沈言当机立断把狗哥带回家,自己动手消炎杀菌,把它缝上。
狗哥命大,三天睁眼,七天起立,半个月以后在沈言身边绕来绕去,一个月恢复如初,威风凛凛称霸小区。
狗哥不是没有人养的野狗了。
12
沈言给狗哥买的项圈,被法尔森摘下来,戴到自己脖子上。
狗哥被沈言教训过,不能对法尔森乱叫龇牙,咬着沈言的裤管把人带过来后,小声哼哼,示意沈言给它主持公道。
法尔森笑:“妈妈,别有了二胎就偏心,怎么给它买不给我买啊?”
沈言问:“你是狗吗?”
法尔森:“汪汪汪。”
沈言无语几秒,叹了口气,把跪坐在地的法尔森拽起来,让人站板正了,慢条斯理地解他脖子上的项圈。
法尔森仰头看他,抓着项圈不放手,不依不饶,“汪汪。”
沈言捏住他的两片嘴唇,“转人工。”
沈言松手。
法尔森:“你已经有我了,为什么还要养别的狗?”
沈言:“我不能吗?”
“不能!”
“我能。”
法尔森眼圈立刻红了,不可置信地看着他。
沈言很有耐心,但他特别不喜欢被人干预决定,见法尔森护项圈护得厉害,也没再继续和他抢,垂眸看他,没什么表情道:
“你要是非想当狗,也行,咱们俩这就去退学,哥也给你买狗粮狗碗狗项圈,然后剥夺你的人身自由,控制你吃饭排泄的时间,看你来气,冷不丁再踹你两脚,怎么样?”
法尔森喉结微动,羞涩道:“……好呀。”
沈言笑了声,“那还等什么?走吧。”
沈言腿长,走得飞快,法尔森只能小跑着跟上。
一路暴走至站点,沈言终于停下脚步,他转身按住要往他怀里扑的法尔森,又问:“还当狗吗?”
法尔森也察觉到沈言情绪不对,有些忐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