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第二号混球。
“流着跟你父亲一模一样低劣肮脏的血。”
路易斯的耳畔仿佛还能听见那位女士用又重又厚的唱谱砸在他背上时歇斯底里的骂声。
他仰头,摘下自己的口罩,一口气饮下了那杯鸡尾酒。
感到痛苦的时候,除了自虐式地把自己关在工作室里创作,他偶尔也会找机会开展一段恋情让自己分散注意力。
路易斯不太相信世界上会有永恒的爱,这对一个亲眼目睹父亲出轨的人来说实在是很讽刺。
但他相信瞬间,在一个男人愿意心甘情愿地对一个女人说爱的时候,他必然是真的爱了,只不过男人的爱往往只停留在那一瞬间。
女人的爱会有多长久呢?
通过以往的经验,他觉得女人的爱也是瞬间的,只不过那一瞬间是从爱转移到恨的速度。
路易斯的酒量远不止一杯鸡尾酒,这点对他来说差不多是润喉的感觉。
他安安静静地坐在角落里听着一个又一个穿着连帽衫、嘻哈工装裤的人上台进行cypher,室内本就污浊的空气在口罩的过滤下让他的头更闷了。
摘下口罩之后要应付的状况除了头晕之外还有前来搭讪的各路男女,路易斯宁愿继续忍受这种嘈杂的音乐鼓点和污浊的空气,也不像让自己变得跟个主流歌手一样在明明就很不爽的时候硬撑着笑脸去应付本就没有必要的社交。
台上的人忘了词,支支吾吾地一个字都唱不出来,坐在路易斯旁边的顶着一头脏辫的年轻人喝起了倒彩,嘴里叫着让他家伙滚下台:“贾斯汀·比伯都比你带劲!”
路易斯喷笑,居然很恶劣地因为路人对竞争对手的一句中伤心情好了不少。
他刚到西海岸的时候,也是在这种环境的live house里跟着一个crew的兄弟上台唱cypher锻炼胆量。
这里的人跟音乐学院的老师是用两种不同的方式在展现刻薄的艺术,没有谁比谁高贵。
“我说的是真的,那小子刚来西海岸的时候,就是他现在这个经纪人带着来的。”在比利佛山庄最里面举办着派对的独栋别墅里,一个穿着花衬衫和大裤衩的黑皮肤胖子坐在沙发中间,对着身旁好几个穿着泳装的辣妹模特调情,嘴里讲的是他跟如今当红炸子鸡路易斯·勒布朗一起去live house里唱cypher的轶事。
他喝了一口酒:“路,这是路易斯的昵称,我们这些好兄弟都这样叫他。他刚开始上台的时候都会被台下的人嘘,因为实在是长得太好看了,人们都说他应该滚去好莱坞的录影棚,而不是在这里跟一群尼哥抢麦。”
这种侮辱性词汇经常会在非裔美国人的歌词中出现,由他们自己来说自然算不上政治不正确,但在场的其他种族可没人敢接腔。
一直留神听着这边对话的麦莉跟好友们对视一眼,她们刚才故意叫这群模特去套话的,现在听到了关于勒布朗的话题,自然都竖起了耳朵。
那个胖子还在高谈阔论:“但是路一开口,他就把那群人全唬住了。”
一个棕色长发扎成丸子头的姑娘用胳膊怼了一下他:“我们都知道勒布朗唱rap厉害,VMA刚播他的舞台。”
“要听点不一样的?”看样子胖子没少被打听关于自家“好兄弟”的八卦,他很快就转换了口风,“那你们知道路表演一个晚上收到过多少个写着电话号码的纸条吗?”
混underground的人大部分都是家庭条件不太好需要靠着表演来维持生计的,路易斯·勒布朗必然也不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