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1 / 2)

他也是很忙的。

“现在看着她们似乎感情不错,互相为彼此介绍男朋友,”米勒的吐槽还没结束,“等过几年路线开始重叠起冲突的时候……或许不用等那个时候,只要某个男孩出现,她们就会自己撕起来,吵得不可开交。”

路易斯想起来米勒从前也带过一个女孩,那还是布兰妮时期的事情。那个姑娘天赋不错,外形和实力都在线,只是在圈内开始广结人缘加入某个小姐妹团体之后,她就开始对米勒挑剔起来。

在她的姐妹们建议下,她转去了同一家公司,把米勒毫不留情地抛在了洛杉矶的西海岸。

可是之后,她跟“好朋友”在资源上发生了冲突,新公司自然更偏重拥有人脉积累的旧人。

自此,那个可怜的姑娘才意识到,她最好的朋友其实也是她的竞争对手。

可当她想回过头来找米勒的时候,自己更加惊讶的发现,从前米勒给她安在身上的那些讨喜标签,早就被她的新经纪公司撕的一干二净了她靠着新公司本来就没有吸到多少粉丝,旧粉也热情淡去。

最后的最后,米勒提起那个姑娘时,表情非常淡然:“她改行去餐厅当服务员了。”

这一招经常被他拿来吓唬刚签好合约的新人。

没被唬住的路易斯知道经纪人只是想发发牢骚,于是顺着他的话道:“我知道,女生嘛。”

“从那以后,我就不带任何女艺人。”米勒告知路易斯的当然不会是全部内情,他还隐去了相当多的一部分关于他和那个女孩之间的感情纠纷,“路,这也是为什么我不建议你加入任何的crew。”

嘻哈歌手相当报团,活动的时候除了签约的厂牌以外,还有跟好朋友搭建的各种小团体。

路易斯在Hip-Hop圈人缘不算太好,一方面是很多人觉得他公子哥出身不知人世疾苦唱的Rap没内涵,另一方面是来自于他的外貌和生活作风,那些老炮觉得他不够real,不够OG。

路易斯原本也没抱着交朋友的想法进的娱乐圈:“我知道。”

他最信任的人自始自终只有自己。

作为一个在十岁时站上法庭指证亲生父亲出轨的孩子,他在面对勒布朗先生那惊怒交加的眼神时,就已经摒弃了世界上那本来就少的可怜的信任感。

第7章 chapter 7 被小纸条塞满的购……

LA每天都有数以千计的派对在举行。

空窗期的路易斯在等待学校offer的时期过了一段很是苦行僧的日子,在最后一份文书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递交以后,在SAT考试中取得的漂亮分数让他有意给自己放个小假。

Live house是他最喜欢跟朋友去消磨时光的地方,尽管大部分台上表演的人大多数只是出于兴趣爱好,但在这里的人目光只会集中在舞台上,他随意的穿衣风格很简单就可以淹没在人群中。

在纽约待着的中学时期,因为变声期的缘故,路易斯很讨厌开口唱歌,尤其还是他母亲硬性要求参加的合唱团,被安排进和声组之后他就再也没有参加过那该死的课后活动。

台上自称是rapper的人含含糊糊地堆砌着粗话,周遭自称是星探的人吞吞吐吐地玩弄着烟雾。

面前只摆着一杯鸡尾酒的路易斯像个很不合群的异类坐在中间,连帽衫、口罩、鸭舌帽把他本人包裹的严严实实。

最近处理了太多中学时期的文件,这让他更加频繁地想起了那个已经声称跟他断绝了一切关系的女人。

他的母亲。

这位女士坚定地认为Hip-Hop是贫民窟小流氓用来狗上厅堂粉饰粗鄙的低等音乐。

而她的儿子,路易斯·勒布朗,是天底下除了他父亲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