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1 / 2)

可许知年却十分没有眼力见地,认真解释起来,“哥的眼睛很好看,嘴唇也很好看,发型每次也整理得很帅,哥穿西装也超级帅。我还喜欢哥的腰窝,很敏感,每次一碰身子都会颤,哥的上面也是,我舔两口就会受不住。”

许知年的语速有点快,等陆谦矜反应过来,他已经被迫听完了那混账话,嘴里的那口茶卡在喉口咽不下去,气得想动手打人。

陆谦矜刚把茶咽下去,许知年的嘴就继续开开合合,“我最喜欢哥的屁股,软软的,还很白,后面咬得也紧紧的,好像哥下面的嘴在说也喜欢我……”

陆谦矜忍无可忍地打断他,“大学生就这么说话?脑子里天天就装这点破事儿?”

“这明明是美事。”许知年小声纠正。

“真是没救了。”

许知年急忙辩解,“有救的,哥救救我就好了。”眼睛亮亮的,急切的心情藏在里面又藏不住,像只亲人的小狗。

同性恋都这样脑瘫吗,陆昼当年被他那小男朋友扇还不让自己给他出头,现在又来一个许知年,跟狗一样,床上发疯发狠,床下又跟个小白花一样不要脸地来求自己,很难说这两者到底哪种更有病。

陆谦矜面无表情:“救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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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情节两个极端,如有不适请及时退出??

第29章 他的记忆

沈钦根据机构的建议,备考时更加详略得当地进行,家里新买的投影仪被闲置,陆昼为了让沈钦在学习之外能适当放松,便带着沈钦将本市内的所有美食都吃了一遍,甚至隐隐有要往外省跑的趋势。

这天,沈钦在翻找东西时,顺手打开了书房的抽屉查看。以往抽屉是上锁的,沈钦也没有探究陆昼隐私的怪癖,今天却没上锁,里面放的东西是一些杂物,沈钦扫了一眼,没有自己想要找的东西,便打算合上。

才推进去一点,他的视线就被边角的一个物件吸引住了。

无他,实在是那个纸杯太过熟悉,熟悉到他有好几年买早饭、天天看见却不会买的地步。

是沈钦那天递给陆昼的豆浆纸杯。

沈钦伸手拿起来,纸杯下面的被洗干净的吸管也得以重见天日。抽屉里的杂物属实多了些,还有一本小小的卡册,沈钦拿起来翻看,里面放的全是陆昼写字跟人交流的纸,但跟平常不一样的是,纸上除却陆昼的话,还被人用蓝色水笔将对话补全了,甚至还在右下角标注了日期。

里面最难看的一张纸,是被人撕成碎片后,一点点拼起来又用胶带粘上的:

「也行,陪睡可以吗?」(黑色)

「神经病!」(蓝色)

沈钦没想到陆昼这么傻,爱翻垃圾桶的怪癖居然从未改掉――十年前就爱翻垃圾桶偷校服的人,十年后竟然还是一如既往,没什么变化。

他翻到最后,最近的日期还是昨天:

「哥,快吃饭吧,身体要紧><」(黑色)

「啊,我这就去。」(蓝色)

沈钦庆幸自己现在能懂大部分的手语,不然陆昼这么要是整理起来,一个个补过去,可就不止这一个卡册了。

零碎的东西还有很多:两块用掉一半的橡皮,一根涂卡笔,平时小测时的答题卡,正式考试结束后被沈钦抛弃的答题纸,某次节日学校发的贴纸……

还有一些是连沈钦自己都不记得的东西,全都被陆昼小心翼翼地视若珍宝,用心地收集在这个不大不小的抽屉里。

沈钦一一看过后又将它们收好,退出去抽屉的同时,连方才要找的东西也不在乎了,起身去厨房里找正在切菜的陆昼。

陆昼听到动静转身,手里还拿着刀,沈钦就扑进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