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眠出身孤儿院,性格孤僻古怪的她在毕业后找了份宠物店的工作,浑浑噩噩地生活着。 相比起她,大她一岁的竹马贺言深就完全不一样了,因为出色的体能被选入国家级的体育院校培训,前途一片光明。 明明是同样的起点,结果却如此大相径庭呢…… 方眠以为,他们的人生今后都不会再有什么交集了,直到有一天,末世降临。 那一天的到来与往常并没有什么区别,方眠正在家中照顾自己养的猪鼻蛇小白,外面又响起哗哗的雨声…… 突然
奥斯瓦尔德是一只小龙崽。 即将步入青年期的龙族力量不够稳定,他意外坠落到一座荒岛上。 幸运的是这座岛植被郁郁葱葱,内里有巨大的山谷与湖泊,空气中都能闻到好闻的宝藏味。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不亚于任何珍宝的好看人类—— 只不过这人似乎溺水了,奥斯瓦尔德决定努努力把这个男人救救! 奥斯瓦尔德:一个好看的人类仆从就到手了! ……
1966年,林知从末世穿来,原身正趁着天黑跟人私奔,按照原剧情,因为原身的私奔,间接害得原身未婚夫孩子被拐,亲妈郁郁而终。 穿过来的林知,给诱骗她私奔的流。氓暴打,跋山涉水回了京市。 周成风执行秘密任务的时候,意外救了多年未曾谋面的未婚妻。 林知给他包扎伤口,手法熟练,还和他道谢:“谢谢你同志。” 周成风诧异,小未婚妻不认识他了:“你一个女孩子家,千里迢迢去京市做什么?” 林知斟酌了一下:“未婚
我的男朋友是搜查一课的刑警,前拆弹组ace。 和他恋爱的第一天,我遭遇了一场爆炸事件,他差点死掉,我丢失了所有记忆。 身边所有人都说我很喜欢他,我们很般配。 可我对他一点印象都没有,完全不知道自己是因为什么和他谈了恋爱。 在我失忆且存款不多的情况下,我的那位“白捡”的男朋友充当起了我短时间内的“监护人”责任。 他叫松田阵平,对我还算不错。 给我住的房子、带我去看医生、担负着出钱的作用。 但他也对
不是经常会出现吗?在各种各样的小说、影视作品里出现的重生或者穿越设定——如果一部轻小说一没重生二没穿越,那它还叫轻小说吗? 但是作者,你不觉得这个世界重生的人有点多了吗? 2 苏格兰威士忌记得上一秒还待在那个昏暗的天台,胸口隐隐作痛,是子弹穿膛而过的证据,然而下一刻,他站在一个熟悉的公园里——面前站着个陌生小孩。 他成为了那个没有经历变故、家庭美满的小景光。 3 松田睁开眼的时候,意外地发现,他
张坤水一觉醒来,成了太上老君在凡间渡劫的炼丹童子。 而渡劫的地方,居然是某年代文中。 张坤水:……他一个男频宅男糙汉写手,穿越成言情文里的男扮女装?这特么到底是人性的扭曲,还是道德的沦丧。 不想吐槽,爱咋滴咋滴! 作为一份愤青;作为太上老君的渡劫童子;作为一条努力掩盖身份,拥有破开时空,空间能力,还会炼丹的龙。他是脑抽了才去走剧情强? 女主凭借末世积攒的亿万物资,赚到了未来的创业资金。
加入快穿部门后,奚清需要去各个世界扮演反派,刁难主角。 奚清信心满满,做一个恶人还不简单,看她如何将男女主踩在脚底! 但进入世界后,看着不断被ua、凌虐,可怜无助的女主,奚清真诚发问,到底谁是反派啊? 【世界一:冷艳傲娇假千金x表面乐天实则白切黑真千金】 订婚宴上,男主轻抿薄唇,眼神淡漠,扔过来的,只有一纸替身合约。 少女被泼了一身的酒,孤零零站在角落,众人的恶意像是汹涌的潮水,几乎要她整个湮灭
宴明婉得到了一个来自未来的文物收集系统,希望她回收那些已经消失在历史长河中的珍贵文物。 天幕出现的那一日,各时空人们将其视为不祥之兆。 直到清冷的女音响起:“那是一个百舸争流的时代,时局混乱,学者们的思想却犹如黑夜明星。 他们拨动时局,开出治理天下的药方。 后人称之为,诸子百家!” 兵家篇:“帝王无法评判他建汉的功勋,他们是点缀在历史上最美的明珠,只有千古勋史能为他们打磨痕迹。” 刘邦:为何偏偏
宫槐知玉 简介: 预收超好吃《把万人嫌老婆养成大佬后》嚼嚼jg 自从凭着一手逆天好运抽签成了掌管大陆的新国王后,路任就疯了,被他殿前那群英勇无比的前勇者们逼疯了! 原最强法师,大型禁术当基础火球术扔的疯子,放下名为法杖的凶器,每天蹲点逮人要教他治国。 原最强牧师,治愈术当凶器扔活活砸死boss的毒奶,微微笑,坚持不懈要教他礼仪。 原最强狂战士,以一敌百独自一人能干翻的魔王的鬼见愁,放下剑,固执的
季窈是一本书中的不起眼反派,日子轻松, 某一天作者动笔写联动文,一个反派名字每本用, 季窈开始同时打三份工—— 早上在娱乐圈扮演花瓶欺负逆袭影帝被打脸, 下午赶去玄学界参加比赛作为陪衬被炮灰, 晚上回到家后还要看家人对假少爷嘘寒问暖。
看似柔弱娇花实则小食人花白切黑女主a被排斥伤痕累累的美强惨男主,本文又名美“女”与野兽~ 末世里最强大的木系异能者时漪死了,死在她所驯养的变异植物们的藤蔓上。 但没人知道她又复活了,是她视作亲人的变异植物们给了她第二次生命。 想到那些真正害死自己的人,仇恨的种子在她心中不断生长。 时漪拼尽全力从黑暗中挣脱,最后成功在自己死后的第五年……从土里长了出来。
钟夕,29岁的商圈大佬。 厌倦了不同男人在自己面前花式勾引的戏码,听腻了家里人一套又一套的催婚说辞。 终于决定娶个男人,给她生个能继承她完美基因的小孩。 既然要娶,那当然要娶个好看的,懂事的,有学识的,带出去不丢面子的。 助理筛选了三天,递给钟总一沓资料表。 啧——没一个看得过眼的。 钟夕指着自己桌面屏保上的明星跟助理强调:照这样子的找,找个好看的! 助理不解:那为什么不娶这个呢? ……有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