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黎荞伸出小手指和他拉了拉。
他这才满意了,又在黎荞怀里扭了两下,然后蹦到了桌子前。
他拿起了一牙西瓜,大大啃了一口,然后一脸满足的凑到两位小叔叔跟前:“等我拿到了炸鸡,咱们仨一起吃。”
两位小叔叔听见这话,立马扭头去看自己爹爹和阿爹。
黎荞和陶竹看着他们俩胖脸蛋上期盼的小表情,同时笑了起来。
其实这两个小家伙随了黎荞,从不挑食,可是,不挑食并不代表他们俩没有自己的喜好。
两岁半的他们,乳牙已经长齐了,相比较清淡、掺杂了不少蔬菜的辅食,他们自然更喜欢美味的炸鸡。
可他们俩年龄比他们大侄子更小,他们大侄子一周能吃一次炸鸡,但他们俩只能眼巴巴看着,一口都不能吃。
陶竹笑着道:“既然是小睿分享给你们的,那你们俩可以尝尝。到时候你们俩不吃外面炸的酥脆的皮,只吃里面的鸡腿肉。”
听了此话,两个小家伙同时笑了起来,异口同声的道:“谢谢阿爹!”
又扭头看向黎小睿:“谢谢小睿!”
“不用谢,小叔叔,你们也可以向你们阿爹讨奖励呀,你们俩好好识字,等拿到了炸鸡,咱们仨一块吃。”
黎小睿不忘给他两个小叔叔出主意。
两个小家伙一听,这主意妙啊,他们点了点小脑袋:“好。”
陶竹:“……”
黎荞:“……”
夫夫两人都乐了。
不再管三个小家伙,陶竹好奇的看着黎荞:“怎么突然决定开炸鸡铺子了?”
“因为盛京城的有钱人,有一张喜欢美食的嘴。”
黎荞解释。
做生意嘛,肯定要搞市场调研。
像是传统的那些生意,比如说丝绸,茶叶,瓷器,当铺,香料、酒、药材等,早就有无数人在做了。
他若是做这些生意,一是没有门路,二是要从别人的饭碗里抢食。
所以,只是粗粗考虑了一下,他又把视线转回到了吃食上。
民以食为天,而盛京又是大盛最为繁华热闹的城市,在这里做吃食生意,只有味道够好,那绝对不会亏本。
但是,具体做哪种吃食呢?
从前黎荞一时间拿不定主意,直到今日中午,辛知点了一份炸乳鸽,那椒香的气息,瞬间拨开了黎荞眼前的迷雾。
什么叫灯下黑?
这就是了。
家里天天吃的炸鸡腿,他竟给忽略了,这实在是太不应该了。
就不说最有名的肯德基麦当劳了,只说满大街的炸鸡店,这足以证明做这门生意绝对不亏本。
而且,看黎小睿和两个小家伙的反应,也能知道这铺子若真开起来了,那绝对红红火火。
陶竹听罢黎荞的解释,直接点了头:“好。”
反正他还没想好到底要开什么新铺子,既如此,那就开炸鸡铺子吧。
决定要开铺子,那接下来就是选址。
炸鸡这东西又是肉又是油的,普通百姓绝对舍不得天天吃,所以这铺子应该放在城东。
陶竹搬来城东的时间不长,但他之前想买城东的宅子,当时顺带了解过城东的各色店铺,因此不到五日,他就选好了店址。
他家铺子名气足够大,所以他挑的不是城东主街两边的铺子,而是与主街隔着一条街的一个巷子里的铺子。
这铺子足够大,原本是两个店铺,被上一个主人买下后打通了。
巷子也足够宽敞,可供两辆马车并行,客人来往还算便利。
店铺了买下来,之后便是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