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冷下脸,慢慢站起身:“我先走了,今天打扰了。”

“哎……”

林铛想叫住他,可他已经头也不回地下楼去了。

他在生气,她能感觉得出来。

暑假到头,学生们都返校了,林铛店里的生意也忙碌起来,她从早到晚忙得连喘口气的时间都没有,一个手指还不小心被灶火燎出个血泡,晚上算账按计算器都疼得使不上劲。

她一个人坐在店里,才意识到沈恕已经一连好几天都没到店里来了。

她发了会儿呆,还是打算去对面药店买点烫伤膏抹一抹。店里的营业款还在抽屉里,但她多少有些侥幸,卷帘铁门只拉下一半,反正一眨眼工夫就要回来的,就没锁。

等她买了烫伤膏回来,却发现有人从门下钻了进去,正翻收银台的抽屉。

“你干什么?有小偷!”她边喊边抓起门边的扫帚就去打。

对方抓起钱往外跑,躬身过门的时候慢了半拍被她给揪了回来。

“把钱给我交出来!”明明她才是苦主,这一喊倒像是女土匪了。

狗急跳墙,偷钱的人摸了把□□出来指着她。她冷笑,举高了扫帚对着他一顿乱打。

扫帚长,她力气不小,一顿乱拳打得对方进不了她的身,抱着头往墙角退,手里的刀也只是胡乱挥舞。

没想到退无可退,身后被人挡住,手腕一麻,□□掉在地上,他还想回头去看,胳膊却被反剪住,整个人也被按在了地上。

沈恕用膝盖抵住他,扒下他身上的外套三下五除二就把他手给捆住了。

林铛这才放下扫帚,对趴在地上的家伙啐了一口:“算你倒霉!”

偷她的钱不说,还遇上了特警。

人被闻讯赶来的民警带走了,林铛回到厨房冲了冲烫伤的手指,准备上药。

“你受伤了?”沈恕问。

“没有,我自己烫伤的,擦点药就好了。”

“我帮你。”

他不容拒绝,拉他在桌边坐下,仔细地给她处理伤口。

林铛就怔怔地看他侧脸,越看越觉得这种人就是天生贵胄,同是两个眼睛一个鼻子,他就比人家好看。

沈恕不知道她在看他,他的注意力全在她的手上。她的手很粗糙,跟如今那些注重保养的都市女孩儿一点也不一样,一看就是经常洗洗涮涮干粗活的人,被时光和生活磨砺成这样。

可她手指却像水葱般白而细,假如能有条件,说不定是学钢琴和舞蹈的好材料。

他握着她的指尖忘了放开,林铛把手抽/出来:“好了吧……今天麻烦你了。”

“以后要小心一点,不管是做事还是抓贼,量力而为。你知不知道今天这样有多危险?”

林铛没吭声,过了好一会儿才说:“翌晖教过我怎么应付这种情况,你不用担心。”

对,他怎么会忘记,她曾经的未婚夫也是特警。他气了一个礼拜,不就是气她那么快将人当过去式吗?

可是真正见到她,看她那么拼命地活,又觉得这样一点错处也没有。人死不能复生,她早点走出来、开始新的生活有什么不好?

到最后,他也不知道自己在气什么了,到底是希望她记着翌晖,还是趁早放下。

原来郑翌晖也帮她赶跑过到店里捣乱的流氓,沈恕听她讲完,问她:“他还帮你做过些什么?”

一箱一箱的饮料从送货车上卸下来搬进店里,招牌的灯箱坏了要换,临时开很远的车到近郊水库去收购新鲜的鲢鱼回来打鱼茸……这些事郑翌晖都帮她做过,沈恕也都帮她做了。

中秋的时候,队上发了月饼,他拿来给林铛,她很高兴,拆开来当夜宵,一个月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