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芥,他从?未将其?他妖魔放在眼?中过。
九千岁的目的过于?明显,他看着这个被无数人暗地里唾骂的阉人,露出一个笑容来:“不?要想瞒着孤,爱卿。”
九千岁深深叩首,低声应诺。他背后冷汗涔涔,他知晓,如果妖魔在这位陛下眼?中也不?过草芥,那么人……基本等于?尘埃。
妖魔之王阻止了剩下的妖魔,王城之中的人还剩余大致三分之一,他们被集中在一片城区生活。
没?有人敢反对千影的命令。
在妖魔刚刚出世的三天里,九千岁看着妖魔之王在极短的时间内成了妖魔真正的共主。
妖魔是对领导者、王权根本没?有概念的生物,它们之中的地位更倾向于?家族和弱肉强食。
没?人对皇宫有兴趣,加上千影确实足够强大,在划分地盘的时候,其?它妖魔便将皇宫默认分给了他。
他的王之名,是生生杀出来的。
不?管出身、不?论背景、不?论名声,他将所?有还在王城的妖魔分为两部?分,杀一,留一,不?管下一个是多么强大的老祖,亦或是弱小至极谁都能踩上两脚的厕鬼,他按照顺序杀了过去,没?有放过一个,没?有跳过一个。
否则不?会有人听?他的命令,并认可他为真正的妖魔之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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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影下令之后,王城之内风气顿时一清,妖魔在极短的时间内占据了黑夜,人们虽然难以生存,但至少能活下去。
作为妖魔,他甚至在人类之中有了威望和拥护者。
何其?讽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