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母亲还在,大概也会很喜欢你的气息。她是个狂热的植物学爱好者。”
“我曾在一本禁书上看到过她。”兰斯回答,“暗金色卷发的植物学家,和我相似的瞳色。所以,我很确信,你爱我的双眼。”
“我不是恋母情结作祟,但你们的眼睛确实都是我所见过最美的。”
“你也一样好看,青榆。还有你的气味,比我好闻。”
“闪蝶科的成员都是这种味道,没有什么差别。”
“有差别。”
“没有。”
“有。”
“我说没有,你又不是大蝴蝶,也没闻过别的蝶族。”
“但我知道,把你丢入一群蝴蝶里,蒙上我的眼睛,我也能闻出你。”
兰斯有自信,且固执地认为祝青榆的味道才更好闻,祝青榆便和兰斯斗起了嘴。
吵着吵着,两个人都笑了。
会为了鸡毛蒜皮吵架的他们,就和最初相恋的时候一样,是平凡的,更是幸运的。
兰斯绝不会告诉祝青榆,如果他无法从黑洞中救出祝青榆,便也会投身其中,为了祝青榆这个爱情骗子献出自己,感受一瞬他感受到的湮灭。
每个人活在世上都有着不同的目标,不一样的心灵寄托,兰斯学着去做自己,学着去爱自身,但除此之外,他还想爱一个人。
无论对方是“人”,还是迷人的人外生物。
兰斯已经习惯于爱祝青榆,不能再没有他。习惯是种可怕的东西,可兰斯甘愿接受,不觉得害怕。
未来他不是学者,无人喊他教授,他只是个卑贱的流放者,也是一个最自由的普通人。
成功是枷锁,自由者可鄙,但能被人看轻何尝不是种释然,兰斯从来就不是个野心家。
脚上戴着镣铐,心中哼着歌谣,与恋人并肩而行。
从未有比现在更舒心的时刻。
祝青榆问兰斯:“被流放后,我们要去哪儿?”
兰斯告诉祝青榆:“去很远……很远的地方,是我到过的最远的地方。”
祝青榆眼神发亮,扬起嘴角说:“我知道了。”
“你知道?”
“是我的故乡。”
祝青榆在结束训练返回后,曾在夜光星有过短暂的逗留,和故土告别,抱着必死的信念去刺杀一个世家,也就在那个时候,他再次看到了兰斯·道格拉斯。
“我见过你穿蓝色工装,一同下去勘探的模样。”说起这件事,祝青榆显得有几分骄傲和酸涩,“那是我第二次见到你。”
“第一次呢?”
“你捡起了水洼里破碎的蝴蝶翅膀。”祝青榆轻轻闭上了眼,“我心动了,但我拒绝承认那是心动,把它归因于基因间的吸引力。”
“你相信命运吗?”
“我相信。”
“我也是。”兰斯说,“命运一次次地把我推向你,也一次次将逃离的你带回我身边。”
“我没有逃。”祝青榆睁开眼,翡翠绿的眼睛凝视着兰斯,专注又深情,一边握紧兰斯的手,“是我自己回来的。”
“以后还走不走?这个问题我再问你一遍,你要想好了再回答。”
“我已经想过上百回。我不去任何地方,只会在你身边。”祝青榆回答,“蝴蝶的寿命是很短暂的,你要珍惜我。”
蝴蝶的生命很短,虫族的却长,哪怕祝青榆只是个混血,等到兰斯上了年纪,祝青榆恐怕也还只是壮年期的雌虫。
兰斯莞尔,抬起手去揉乱祝青榆墨色的长发,镣铐一阵哗啦的响动:“得寸进尺。”
“也多骂骂我,别惯坏我。”
兰斯轻笑:“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