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还得抱抱佛脚。

就这样,楼卿在刘家村安定下来,准备把这三四年混过去,顺带着体验体验不同的生活。

太漫长的生命,总不能一成不变。

……

环境虽然有些艰苦,但说实话,楼卿昨晚睡得还算不错,她自带了被褥毯子枕头,看上去特别朴素,内里却十分柔软,刚刚洗过,还带着香味。

换上藏蓝色的长衣长裤,把头发全部扎起来,去外面用冷水洗了把脸,漱漱口,一天的清晨由此开始。

“楼卿,起来的挺早啊,走吧,今天村长应该会给你们新来的知青安排比较轻松的活儿。”

陆大姐说着,不过像是早来的老知青,一天要干的活儿基本上和村民一样了,陆大姐本人十分勤劳能干,是知青里难得能拿满工分的人。

所以她才能吃饱,一个月还能省下不少粮食,都寄回去给家里人了。

田里没有任何遮挡的东西,日头又大,出来上工的人几乎都汗流浃背,楼卿跟着陆大姐来到田里,不一会儿,村长来分配任务。

新来的知青确实被安排了轻松的工作,例如楼卿,就是去掰玉米,这个活儿可以坐着弄,只是拿不到满工分,干一天下来,也就七个工分,满工分是十。

但七个工分,也足够让一个女孩子吃饱了,不过发下来的粮食都是粗粮,吃着剌嗓子,想要吃好点也行,可以带着粗粮去城里换细粮,只不过能换到的几率不大,并且换了细粮,恐怕就得饿肚子。

总之这个年代还挺苦的,例如乡下,一大家子一年的收入也才一百多,城里的工人,一个月就能拿二十到四十不等,也不怪都想往城里挤。

“你干活儿还挺利索啊!以前在家经常干呢?”

楼卿掰玉米棒子掰的飞快,别人才掰了几根,她面前就有十几根了,速度得是别人的三四倍。

陆大姐十分惊讶,没想到楼卿长得那么漂亮,却有那么一把子力气,干活特别利索,唰唰的。

“也不是,以前没干过这些,不过我天生就力气大,别人都羡慕我呢!”

楼卿为自己干活利索找了个理由,她天生力气就大,以后干活特别轻松,就不要好奇了,毕竟是天生的,别人也学不会。

顶多就羡慕羡慕,这个年代可不流行什么纤纤素手、杨柳细腰,特别是乡下,要能干活,屁股大,生男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