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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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承雨已经不是第一次当伴郎。
公子哥自小出手就阔气,人缘好,朋友多,去年一个好兄弟结婚,他还专程从伦敦打了飞的回来,为他挡了一晚的酒,本来说待一周,结果没两天便说有急事又飞了回去,朋友很是感动,正好今天也来参加了婚礼,在桌上大肆宣扬他的事迹。
新郎成臻是外地仔,大学才来云城,林隽怡怕他在酒桌上吃不消,才专程问了林承雨有没有空,本意是想请他到时多照顾照顾,没想到对方主动应承下来了“伴郎”一事。
如今他端着酒杯带着笑,游刃有余地穿梭在圆桌之间,向成臻介绍了不少云城本地有头有脸的年轻人,将气氛烘得好不热闹。
林承雨陪着新郎打点过了一遍,话说得多,口也渴,白酒当水咽下不少。好不容易回到伴郎伴娘这一桌,菜还没来得及吃上,就有不太熟的长辈主动上前来与他攀关系:“好久不见啊,承雨。”
他指节抵了抵微微昏沉的脑袋,发现身旁摆着“伴娘”台牌的座位处空无一人,声音有些哑:“好久不见,叔叔。”
对方酒杯与他轻碰,杯沿压得挺低,仰头就端了一个,咽下苦辣的酒,露出甜腻的笑:“哎呀,你刚喝不少了吧?随意就行。听林总说,你还是决定回国内发展了?”
“对,”他抬杯跟着抿了一口,笑道,“哪里都不如家里好。”
“那是,优秀的人才去到哪里都优秀,您能回来也是云城的福气……”对方说着,又自顾自地添满酒杯,这次没再碰,独自饮了,“有机会约林总和您一起吃饭。”
林承雨视线虚虚掠过他往后望,终于望到一个熟悉的身影,凝视几秒,又收回来,跟着便仰头灌了下去,声音平静:“您太客气了。”
背景音乐突然换成了慷慨激昂的调子,林隽怡相当有穿透力的声音从舞台中心响起:“现在开始本次婚礼的重头戏告白环节。”
典礼正常的流程走完,林隽怡又开始整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