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出头,就充当了孟婉的替身。
蒋氏与陈平业达成一致,只要他绝口不提陈平德,坚称妻子就是与人通奸,就一定能获得轻判,这是双赢的结果。
陈平业这时才哆哆嗦嗦地说:“孟婉右足是六趾,冒充不了的。”
蒋氏险些疯了:“你怎么不早说!”
陈平业哪里想的到蒋家人如此的丧心病狂,竟杀人换尸。
事已至此,蒋氏只能花费重金贿赂县衙和府衙的仵作。
姓郑的仵作还真有一手绝活儿,他祖上曾是装老行当的,给死人穿衣整容,恢复面貌,使其体面下葬,只用石膏、油泥、浆糊等寻常材料,就可以塑造出死者缺失的肢体器官,为其补足全尸。
郝氏的尸体被他添了一根脚趾,几乎以假乱真,再趁夜黑风高,让黄忠将真正的孟氏捆上石头沉入河底。
府衙县衙的仵作都已被收买,验尸时自然可以蒙混过关,事后郑仵作便辞去差事,据说是跟着一个姓胡的盐商运粮北上,发大财去了。
刘贵当年死在殓房的角门之外,想来是发现了尸体的秘密,意图揭露,反被郑仵作灭了口。
郑仵作辞去差事,携巨款逃之夭夭。
孙知县道:“立刻传蒋氏兄长蒋钰到堂,发海捕文书,缉拿郑仵作、赖三归案。”
“蒋氏教唆换尸、藏尸、掘坟,视同主谋;陈平业诬告孟氏通奸,损其声誉,诬告者反坐,并罪加一等;陈平德调谑偷窥长嫂,致其自尽,被丈夫误杀……立刻将此三人收监,待本官上报朝廷,再行宣判。”
便有衙差上前,重新将蒋氏三人束缚。
“且慢!”冯讼师站出来道:“大老爷明鉴,大雍律有“恤幼”一条,可以纳银抵罪,陈平德两年前年仅九岁,符合此条。”
孙知县看向陈琰。
陈琰缓缓开口:“‘恤幼’一条的确可以折银赎罪,但只适用于轻罪,如犯反逆、杀人应死者,须由堂官奏请上裁。”
也就是说,一旦犯了死罪,是否可以因为年幼而轻易饶恕,需要层层上报,由皇帝亲自裁决。